機動車噪音擾民、電動滑板車違法上路,罰!

  道路交通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穩定有序發展。昨日,《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規定修正案(草案)》)提請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

  據悉,《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自2012年1月1日施行以來,為適應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已經過市人大常委會兩次修正。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時發現,隨著道路交通新情況和新事物的出現,有必要再次修正法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

機動車噪音擾民、電動滑板車違法上路,罰!

昨日,一男子騎著電動滑板車在嘉禾路行駛。海西晨報記者 陳理傑 攝

  機動車噪音擾民罰五百

  近年來,超跑車、改裝汽車和摩托車等機動車噪音擾民的問題十分突出,需加大打擊和震懾違法行為的力度。

  《規定修正案(草案)》對車外噪聲超過國家限值標準的情形,在增加約束性條款“在用機動車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限值標準”的同時,加大了處罰力度,罰款從二百元提高到五百元。


  開車刷手機罰款二百

  隨著移動互聯網應用的普及,駕駛機動車時發微信、刷視頻的危害性,遠遠超過了開車時撥打接聽電話。因此,《規定修正案(草案)》加大對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駕駛機動車時觀看視頻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及其他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禁止電動滑板車違法上路

  近年來,我市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在道路上行駛的現象逐漸增多。此類車輛穩定、制動性能差,很容易出現使用者摔倒或者車輛失控的情形,安全風險極大。《規定修正案(草案)》規定,在道路上使用以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器械,處以二百元罰款。

(海西晨報記者 蔡櫻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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