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與母親表妹結婚,並拒絕資助兒子 兒子拿刀弒父後,奶奶起訴索賠86萬元

  父親宋某再婚後,李某與其多年緊張的父子關係降至冰點。一次次勸父親分手無果,要錢買車也遭到父親拒絕,李某買了一把匕首決定“教訓”父親。

  2018年9月18日上午,李某朝父親連捅數刀後倉皇逃走,在母親的規勸下決定自首。

  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李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李某的奶奶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86萬元。經法院審理後確定賠償數額為31845元。

  父親再婚加劇父子衝突

  李某的父母於1992年結婚,第二年生下了李某。李某2歲時,父母因感情破裂離婚,李某由母親撫養,父親宋某按期支付撫養費。

  李某成長過程中,母親與宋某就他的撫育問題產生過矛盾。李某一直覺得,宋某在他成長過程中未盡責任。

  儘管父子感情並不親密,李某對這個“不關心”他的父親仍然有所期待,希望父母能夠復婚,重新組建家庭。

  在李某抱有期待的同時,2017年,離婚22年後,宋某談戀愛了,戀愛對象是母親的表妹田某,這件事激怒了李某。同時,李某想買車當網約車司機,找宋某資助時被拒絕,這件事成了兩人關係急轉直下的導火索,2017年下半年,李某與宋某發生肢體衝突。

  田某記得,2017年下半年,李某曾跑到宋某家中將宋某打了。2018年3月,她與宋某結婚。2018年7月6日,李某又跑到家裡找宋某,當時宋某不在家,李某惱羞成怒破口大罵。眼看父子的關係日益緊張,宋某工作的學校校長曾經約兩人做過調解工作。

  “李某說宋某再婚的對象是他母親的表妹,他感到很沒面子。李某還說找宋某打架主要是為了要錢買車,宋某不給,才發生爭執並打架。”學校校長勸導李某向宋某承認錯誤後,又給宋某做工作。“但宋某說李某已經成年,沒有給他錢的義務,還說李某打他就更不給錢了。父子當天始終談不攏。”

  來找父親時就攜帶了匕首

  得知父親宋某和小姨田某結婚後,李某一氣之下又去找宋某。“李某特別反對他們結婚,認為田某破壞了他的家庭,還認為當時父母離婚就和田某有關。”李某的叔叔記得,李某到田某家找宋某時,還喊了一個人拿著刀。“我主動與李某聯繫過,但他態度不好,調解不來。”

  2018年9月16日下午,李某攜帶匕首來到張家界永定區的父親家,因為沒找到父親便在網吧上網。次日,李某來到父親工作的小學找人,結果父親當天請假,李某又來到網吧上網。9月18日10點左右,李某在小學一樓教室找到父親後,就買車資助和父親再婚的事發生短暫爭執,李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對宋某胸部、腹部連捅數刀,致其多器官損傷當場死亡,隨後李某逃離現場。

  當日下午4點左右,李某與母親短信聯繫,得知宋某死亡後表示願意自首,告訴母親自己在武陵源。當日網上7點左右,民警及李某的親屬在武陵源百丈峽找到了李某。

  李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之後,他的奶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某賠償868475元。

  法院:父親的態度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

  張家界中院一審認為,李某不能正確處理與父親之間的關係,心生怨恨,矛盾升級後李某來到學校教室用刀刺傷宋某,致宋某當場死亡,李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經查,李某認為宋某沒有盡到養育責任,與李某持刀捅刺父親的行為在刑法上不具有因果關係,其父親再婚的對象身份及沒有給李某買車資金支持,更不能成為行兇的理由,宋某的態度對本案的發生不存在過錯。但本案是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發生的悲劇,上述情節於法於理應在對被告人李某量刑時綜合考慮,這是李某錯誤行為產生的背景。

  綜合李某自首等情節,法院以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某奶奶及其代理人提出868475元賠償的主張無法律依據,故不採納。判處李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1845元。

  李某提起上訴之後,湖南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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