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為改善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出行條件,有望增設電梯!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出臺《關於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按照簡化、便民的原則,開闢增設電梯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快手續辦理。明確增設電梯及電梯維護管理所需資金由相關業主自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房屋所有權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應由本戶承擔的增設電梯建設費用。

安徽為改善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出行條件,有望增設電梯!

《意見》指出,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徵收改造範圍的城市既有住宅,在不改變原有建築主體結構、不破壞原建築基礎且符合城鄉規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增設電梯。申請人為增設電梯的建設單位(人)即實施主體,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可以以住宅小區、幢或單元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增設電梯所在樓棟或單元全體業主要進行溝通協商,就代理人的授權委託事項、建設內容及費用預算、電梯使用管理、電梯維護保養方案及費用預算、費用籌集和分攤比例等依法達成一致意見,簽署同意增設電梯的書面協議。各地政府可對增設電梯的給予適當補助,各地老舊小區增設電梯情況納入省對市老舊小區改造補助分配因素。

針對增設電梯中出現的“協調難”問題,《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村)委會協調服務職能,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動員宣傳、政策解釋、統籌協調等工作。社區居(村)委會要積極做好增設電梯實施過程中的矛盾調處等工作。此外,還要求落實申請增設單位(人)主體責任,保證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標準規範要求;落實電梯生產企業責任,督促其對電梯製造、安裝質量負責,做好在用電梯跟蹤監測和技術服務;落實電梯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管理單位責任,加強電梯安全管理,保障電梯使用安全;落實電梯維保單位責任,督促其對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和應急救援工作。(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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