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沒交滿15年的有救了!19年起,每人每月補貼1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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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了

居民醫保個人賬戶20年底前取消


前段時間,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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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內容公佈後,有新變化,實際問題作出了相關闡釋與規定,這些新變化重要的包括以下三點:

一、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

《通知》指明,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

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工作銜接,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

二、提升保障,高血壓、糖尿病等納入醫保報銷

《通知》著重提出要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並且將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此外還應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於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

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

三、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於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已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範圍;妥善處理特殊問題、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統一前後政策銜接,穩定待遇預期,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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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後會降低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嗎?


一、取消的是居民醫保個人賬戶,跟職工醫保沒關係

文件當中所指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與人們通常理解的醫保個人賬戶並不是一個概念。提到醫保個人賬戶,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的都是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2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

其中個人賬戶專門用來存儲參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納的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這個賬戶中的錢都屬於參保人自己,可以用於報銷之外的醫療費用,如在定點藥店購藥等。

而對於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賬戶,很多參保人根本沒聽說過這回事。確實,很多地區的城鄉居民醫保根本就沒設過個人賬戶。


二、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受影響,醫保個人賬戶從未清零

那為什麼文件裡說要取消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呢?

這是因為前兩年,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為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原新農合、原城鎮居民醫保中有個人(家庭)賬戶的,也帶進了城鄉居民醫保。

有的地區在統籌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設置了個人(家庭)賬戶進行過渡。因此,現在部分城鄉居民醫保中也有個人(家庭)賬戶的存在。所以,這則規定僅是涉及很少的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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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保問題,一直是職場人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因為它關係到我們的工資,也關係到我們日後的待遇和福利,醫療保險政策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很多小夥伴還經常來問我社保的其它問題,比如沒有繳滿15年社保的,退休之後還能不能拿到養老金?今天注會菌將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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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未交滿15年的有救了

大家都知道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那麼,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怎麼辦?是不是就不能領取養老金了?

一、2019年社保改革

2019年社會保障改革在積極推進,將為社保未滿15年的人帶來新的局面。在社會保障政策開始時,國家規定我們每個人必須先繳納15年的社會保障金,然後才能領取相應的退休撫卹金。因此,國家直接出臺了一次性報銷的新政策。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政策也有其不足之處,需要加以改進才能做得更好。

1、按年補繳

如果只差幾年沒繳,實際上是可以補繳的。之後在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按月領取一定的養老金了。據瞭解,有很多地區開始實施一次性繳滿15年的政策了,所以要嚴格去執行。

2、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想要在之後的時間裡領取養老金,並享受醫保待遇就只能繼續繳納社保費用,直到繳滿15年為止。

3、放棄參加社會保險

因為有一部分人需要支付補繳的時間太長,而且他們無法支付社會保險。可以說,他們採用這種方法,就意味著他們可以提前領取養老金。這種情況是國家允許的,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以後沒有資格享受養老金待遇。

4、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費

但這項政策也有一定的要求。以下三類人可以辦理一次性補繳:

一是未繳納社保的本地戶籍,並且需要是在1961年-1982年之間下鄉的知青;

二是2011年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

三是之前在本地參加過社保後中斷的大齡退休人員(年限要求年齡在65週歲以上,女性在60週歲以上)。

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可以一次補足社會保障。

二、不能一次性補繳的解決辦法

提醒:一次性補繳需要在45歲之前有過參保記錄,45歲之後開始參保的人員不滿足一次性補繳的條件。

在不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後,因此造成的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仍然可以有幾種方法解決:

1、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達到60歲後一次性補繳至15年,且因為養老保險體系的不同,一次性補繳費用較低,自然退休後所領取的養老金與退休職工養老金也存在差額;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繳費,在第五年仍然未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

3、因企業、非個人原因造成的社保斷交,在企業出具證明後可以補繳,但是補繳時間有所限制;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一次性取出,不再參加養老保險,因為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所以不是很建議退出。

社保沒交滿15年的有救了!19年起,每人每月補貼1340元

社保補貼

每人每月最高補貼1340元

隨著社會與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逐漸邁入小康生活,就業困難人員也在不斷減少。

但是也因為種種原因,就業困難人員也一直存在,對此,在2018年9月傳來一則好消息,有地區對於經過社保部審核認定的靈活就業人員(女性滿45歲,男性滿55歲),會給予社保繳費的定額補貼,這種補貼稱之為

“4555”定向補貼。

4555政策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城鄉就業援助,不斷提升4555人員(女性45週歲,男性55週歲)的就業率所提出的一項福利政策。那麼2019年4555社保補貼政策有什麼變化呢?

1、補貼人員範圍擴大,由有城鎮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調整為就業困難人員;

2、補貼對象為:女性45週歲,男性55週歲以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3、補貼標準:

(1)個人補貼標準

4555人員就業,每月補貼355元的社保費用;

4555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每月補貼1340元的社保費用;

4555人員可以享受社保補貼政策直至法定退休年齡,但是最長年限不能超過5年。

(2)企業補貼標準

如果某企業招收一名4555人員,可獲得每人每月851元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其中社保補貼每人每月651元,崗位補貼每人每月200元。

注意:各地區的報比例有所差異,並且不是所有地區都能享受4555政策,有些地區可能是4050政策或4959政策。以當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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