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如今網上直播賣貨成為潮流,被稱為“口紅一哥”的主播李佳琦是知名的“帶貨小能手”,每次他一句“Oh my god買它”“買它,買它”,我們的錢包就要癟了一半。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那麼李佳琦直播中經常會說的“買它,買它”,這個聲音可以註冊為商標嗎?


4月23日晚,李佳琦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進行直播,分享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直播中,李佳琦直播間帶著2500萬網友參與的這道考題,向做客直播間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特邀專家項珍珍提問。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回覆:可以,如果有顯著性,可以嘗試註冊,本人註冊成功率會高很多。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很多人對聲音商標比較陌生,聲音商標到底能不能註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2016年2月13日,我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初審公告,這是我國首件聲音商標。


第一件聲音商標橫空出世後,騰訊、京東、奇虎、小米、廣東太陽神、美的、娃哈哈、天獅等知名企業紛紛提出申請,一時間聲音商標成了“香餑餑”。國外企業不甘示弱,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寶馬股份有限公司、英特爾公司、三星電子、諾基亞等都積極申請。其中,英特爾公司申請的“燈!等燈等燈”旋律、諾基亞手機開機時的音樂,都是中國消費者耳熟能詳的聲音。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其中太陽神的廣告歌曲“當太陽昇起的時候”,簡直是滿滿的回憶殺有沒有?可惜,沒有註冊成功。駁回通知書中寫明:“該聲音標識用作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具備商標的識別作用,不得作為商標註冊。”可見,只有消費者在某種聲音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繫時,聲音才可能獲得核准註冊為商標。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那麼什麼樣的聲音可以註冊為商標?申請聲音商標需要哪些條件?


聲音商標是指由足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聲音本身構成的商標。2014年5月1日,修訂後的《商標法》施行,商標局依法開始受理和審查聲音商標,出臺了《聲音商標形式和實質審查標準(試行)》。


根據這個標準,通常情況下,聲音商標只有經過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徵。也就說,只有消費者在某種聲音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繫時,聲音才可能獲得核准註冊為商標。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一)聲音的商標註冊應滿足實質條件,具備顯著性和非功能性顯著性是商標保護的靈魂,聲音商標應當與普通商標一樣滿足顯著性要求。《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聲音商標顯著性的判斷標準是,消費者在一般注意情況下能否從聽覺的角度根據聲音標識實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區分。對於那些不能實現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功能的通用性聲音,如普通的鳥鳴狗叫、喇叭聲、爆竹聲等,則不能獲得核准註冊。


(二)聲音商標的註冊也要滿足非功能性的要求標誌的功能性是指該標誌的特性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要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而必不可少的。例如,普通的atm機在出鈔時會發出“嘩啦啦”的數鈔聲,這種聲音就屬於功能性聲音,因此不能註冊為atm機商標。


李佳琦的“買它買它”可以註冊為聲音商標嗎?


聲音商標有它獨特的魅力,其出現極大豐富了商標的形式,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選擇空間,而且與普通的視覺商標相比,聲音商標能帶給消費者更多的心理暗示,可以在情緒上更好地滿足消費者,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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