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錯“公與私”考題的高校自考辦主任

“他出事落馬是意料之中的事,心裡只有自己的私人領地和私心雜念,處心積慮地揩公家的油,這種人罪有應得,為紀委監委點贊!”談起湖北理工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原院長、自學考試辦公室原主任彭德遲被立案審查調查,熟悉他的人除了唏噓,更多的是拍手稱快。

作為一名從人民教師崗位走上來的黨員領導幹部,彭德遲對考試再熟悉不過。本應秉公用權的他,卻在人生的考場中忘記了初心、模糊了義利,答錯了“公與私”考題,把手中公權力變成為自己、為家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慷公家之慨,肆意違規吃喝、濫發補貼

熱衷於吃喝,熱衷於拿公款做好人是彭德遲的一大特點。為了所謂的“工作需要”“人情往來”“交流業務”,他用公款行奢靡享樂之實,甚至洋洋自得地認為:“自考辦賬上資金較為充裕,接待高檔點、吃得好點、喝得好點,來客高興、陪客高興、大家高興,何樂不為?”

經查,彭德遲在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擔任湖北理工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院長、自考辦主任期間,自考辦共發生70筆無公函、無事由、無審批等“三單一函”不全的業務招待,違規用公款支出52筆香菸、酒水、副食,共計揮霍浪費公共財產40.5萬元。

違規公款吃喝,吃掉的不僅是國家財產、黨心民心,更是黨的優良傳統與作風。彭德遲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本應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卻在日常工作中沒有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頑固地認為“自古至今吃喝不犯法”。他坦率承認:“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與中央的要求整整滯後了三年。”

以“體恤”幹部職工為名,彭德遲還拿公款收買人心,處處用錢辦事,凡事用錢指揮人,把黨的思想政治工作拋到一邊。下班晚了一點,就發誤餐補助;班主任管理的學生增加了一些,就增發班主任津貼;甚至,學生教材到了,需要搬進教室,就發教材搬運費……“這種濫發亂髮現象,長期存在達7年之久,使得自考辦人心散、思想亂,除了錢,誰也不認得誰。一個單位發展到如此地步,作為主要負責人,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彭德遲在懺悔錄中深深自責,充滿悔意。

攫公產入私囊,擅自處置、隨意侵佔財物

高校是國家的人文重鎮、知識燈塔,常常被譽為象牙塔,是人們心目中只應有書香不應有銅臭的“一方淨土”。繼續教育學院本應體現教育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但實際上在辦學中偏離了這一方向,轉而以創收為目的,追求營利。在這樣的一種導向下,彭德遲利用職務便利,貪盡公家的便宜。

2010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間,彭德遲多次通過本人或由他人代簽,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2部家庭座機和1部私人手機的25筆通訊費用,共計6145元。連個人所得稅,他都挖空心思讓公家“掏腰包”。在自己和員工相關工資、福利等報酬均足額髮放到位後,彭德遲決定安排工作人員,用自考辦資金繳納應由其個人及單位職工自行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合計52.8萬元。作為責任人的彭德遲,所得稅佔比很高,自然佔了大便宜,一個人就揩掉公家油水24.8萬元。這些都是彭德遲授意或簽字同意的,他自己反思“一簽就簽下了公私不分的證據,簽下了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線,簽下了自己今天的窮途末路”。

為了讓公款流入私人腰包,彭德遲還打起了購買教材的主意。2012年以前,自考辦插班生教材是由黃石理工學院教材科供應的,但隨著插班生越來越多,彭德遲認為有利可圖,便藉著妻子開書店的便利,直接將自家的同方書店指定為教材供應商。由同方書店先從武漢圖書城南鴻雁圖書發行有限公司以折扣價採購,然後再以原價轉賣給自考辦,4年時間裡,彭德遲自家的書店從中獲得折扣差價13.8萬元。

變公權為私器,破壞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一個黨員幹部作重大決策時,必須堅持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決策的科學性,避免盲目性。可我恰恰在自考辦近年來的好多決策上,都違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則,導致自考辦和我走到今天大家都不願看到的結果。”彭德遲坦述,這些年來,他獨斷專行,我行我素,遇事不同大家商量。大額資金使用管理、人員薪酬和獎勵資金髮放、人員招錄聘用、重大事項決策等“三重一大”事項也不與班子成員集體研究,均由彭德遲個人說了算,嚴重違反議事規則。

2012年至2015年期間,彭德遲為擴大招生規模,私自決定委託黃石市華夏教育服務中心代理自考辦招收全日制本科自考學生,並支付包乾費用。明知華夏教育使用違規取得的非稅通用票據逃避繳納稅款,彭德遲仍審批同意自考辦支付招生費1207.9萬元,造成國家稅款流失96.97萬元。

公款姓公,公權為公,如何規範處置,體現的是黨員的黨性和紀法觀念。國家有關法規對財務管理和資產處置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特別是不能投資高風險的證券市場。彭德遲在未經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集體研究和湖北理工學院黨委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列支自考辦資金,在單位銀行賬戶內3次購置理財產品共計1100萬元;擅自將自考辦資金3305萬元分7次轉出賬戶作定期存款。借公款之名,行一己之私。彭德遲及其妻子名下證券市值3545.9萬元,均未向組織報告。“為什麼這麼做?就是心裡只有小家沒有國家,置制度於不顧,錯誤是嚴重的,教訓是深刻的。”湖北省黃石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戴傑說道。

2018年7月,彭德遲被黃石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彭德遲在擔任湖北理工學院(原黃石理工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院長、自考辦主任、武漢理工大學黃石函授站負責人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本單位重大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報銷個人費用,擅自處置自考辦公款,違規處置函授站剩餘資產;貪汙公共財產;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稅收流失。2018年10月,彭德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貪汙犯罪、濫用職權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謝旭東 朱文)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作為黨的幹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全面從嚴治黨,“公”與“私”是每名黨員幹部必須面對的抉擇,是考量初心和黨性的必答題。如果“公”與“私”兩個口袋分不清,就會像彭德遲這樣,把公款、公產、公權用於滿足私慾、私利、私心,在物慾橫流中迷失初心、忘記使命,最終走上違法亂紀之路。

公私一念間,榮辱兩重天。彭德遲的違紀違法事實告訴我們,貪一分公款,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規矩,就留下一個汙點;謀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對於黨員幹部來說,公私分明是基本操守,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必須釐清“公”與“私”的界限,以趕考的決心,答好新時代黨的建設偉大工程中的每道考題,交出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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