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兩年“男友”竟是別人“女友”

一名90後的李小姐,在杭州工作,2016年底結識了自稱“葉某”的邵某。邵某以男性自居,且一直身著男裝,外型也有些偏男性化。李小姐當成是男孩子,很是傾心。

2017年初,兩人確立了戀愛關係,並開始同居。在與“葉某”的日常相處中,李小姐也曾起疑,比如為何葉某胸部有隆起,“葉某”則解釋是因為自己曾患胸部纖維瘤導致。而且兩人從未發生過關係,“葉某”的理由是“曾得過性病,所以不能發生關係”。

多年來,“葉某”一直穿著男性內衣內褲,且兩人換洗的衣物均由“葉某”清洗,儘管兩人同睡一張床,但只要李小姐觸碰了“葉某”,“葉某”就會非常牴觸,平時連上廁所也鎖著門。

雖然男朋友有些古怪,但李小姐覺得“他”對自己還是挺好的。李小姐說,“葉某”挺有錢,在杭州的一家投資公司工作,而且還經營了一家淘寶店。兩人在杭州一年的房租,再加上平時吃飯等生活開支。

可李小姐萬萬沒有想到,同居了兩年多的“男朋友”竟是個女人。“葉某”其實姓邵,29歲,常山人。更讓李小姐沒想到的是,邵某還有另一個身份——龍泉人郭小夥的女朋友。

同居兩年“男友”竟是別人“女友”

從2015年3月開始,邵某就以“劉某”的虛假身份,和郭小夥談戀愛,並以開網店、家裡急用錢等理由多次從郭小夥處騙取錢款共計13萬人民幣。甚至,邵某還利用郭小夥的身份信息,在各種網絡借貸平臺上貸款26萬元用於揮霍。截至案發,上述貸款已全部還清,其中以郭小夥工資收入償還的貸款共計6.4萬餘元。讓人唏噓的是,這麼多年“戀愛”,郭小夥和邵某隻有過一次視頻通話,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見過面。直到郭小夥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多了很多貸款後,才發現受騙上當,於是報警。

近日,邵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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