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因購房置業計劃書上的單價和總價對不上而不想買了,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嗎?

Hiro_TheHunter


所謂購房置業計劃書,本質上來說只是買方的購房意向書,並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購房合同法律效力,所以計劃書上登記的該意向房產是可以退還的。但由於簽訂該計劃書之後,有些房產開發商需要交納一定的意向定金,房產商會為此保留你對該意向房源的保有維持,所以當你不想再購買該房產時,房產商對於該定金一般情況下是不予退還的。











能過千尺浪


價格不符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進行政府部門投訴。

普遍應直接簽訂“商品房購房合同”,你買的這套房屋應該未做備案,且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小地產公司的房子儘量不要購買,尤其是這種存在問題的開發商,後續還會有很多問題存在。

現在很多城市政府已規定,商品房出售時必須是已備案並帶有預售許可證。

圖便宜絕對會吃大虧。


海之南島


購房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房子還沒有下來預售證交的誠意金,也就是認籌金,這種是可以退的,這也是最容易和房價有相差的,第二種是房子預售證已經下來了的,這是交的叫認購定金,簽訂認購協議,交付定金一般是不會讓你退的,當然這個想退也是有辦法的,可以先在售樓部協商,最好是有不可力抗的原因讓開發商退,也可以找關係,找關係就不需要跟售樓部商量了。

還有的僅僅是交的鎖定房號沒有入開發商財務的可以直接找置業顧問退。

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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