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萬家小微企入園集聚發展 實行土地供給差別化政策

日前,浙江省溫州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服務的十條剛性措施》,為小微企業園建設成“小而專、小而高、小而好”的產業培育平臺提供政策保障。

溫州市工業小微企業發達,佔全市工業企業90%以上。2013年,溫州市啟動小微企業園建設;2019年提出三年再規劃建設小微企業園100個以上,引導1萬家小微企業入園集聚發展。今年,溫州市將全面實行入園企業績效評價和要素供給差別化政策。

溫州市規定,入園兩年以上的企業一律納入“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按評價結果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政策。新建的生產製造類小微企業園單個佔地面積原則上不少於100畝,建築面積不少於10萬平方米,其中員工宿舍、食堂等非生產性公共配套設施佔地面積佔總用地面積的5%~7%,非生產性公共配套設施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15%~25%。佔地面積200畝以下園區原則上只能規劃一個主導產業,佔地面積200畝以上園區原則上規劃不超過兩個主導產業。

在入園標準上,溫州市規定,優先安排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成長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入園。入園企業原則上畝均投資強度不低於200萬元、畝均產值不低於400萬元、畝均稅收不低於15萬元。

(特約記者 李 風 記者 胡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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