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年報遭問詢:子公司財務人員涉嫌貪汙1.5億元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5日訊 昨日,上交所對天津港(600717.SH)下發關於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補充披露關於公司經營情況、財務信息披露、內控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等事項。

3月24日晚間,天津港披露2019 年年度報告。2019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85億元,同比減少1.34%,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02億元,同比增長12.1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5.93億元,同比增長14.89%;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8.62億元,同比減少4.78%。

同日,天津港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的公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焦炭碼頭公司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1.54億元人民幣。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監察機關立案,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公司全力配合監察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涉案款物追繳工作。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之中。

天津港稱,該事項造成公司2019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減少6790萬元。同時導致公司需對2016年度到2018年度會計差錯進行追溯調整,2016年至2018年歸母淨利潤分別減少460萬元、1765萬元、6375萬元。

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補充披露該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自查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內控是否健全,並補充披露自查情況及採取的整改措施;補充披露後續完善內部控制的具體措施,及截至目前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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