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說個事:房租要漲

我在成都聽到過的關於房地產行業最“抖”的一個故事是:1990年代,桐梓林某高檔小區一套房子可以租到1500美元。到現在,我還是覺得,那就是一個故事。

1990年代的1500美元是什麼概念呢?當時的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大約是一比八點幾,1500美元就是12000多元人民幣。在1990年代,12000多元人民幣,差不多可以在成都買一套房子。就算是現在,桐梓林高檔小區一套房子的月租金,也不過就是這個水平。

第一次聽說成都一些五星級酒店的高檔公寓房月租金可以達到十幾萬元的時候,我還是有些驚訝的。要知道,就算是七星級酒店,一般的套房每晚也就是4000多元。

但多貴的酒店套房都會有人住,多貴的酒店公寓房也會有人租,這就說明那個租金價格不算虛高。須知,能住得起那種套房和公寓的人,手裡的房產一般都不會少。

他們不可能當冤大頭,花冤枉錢。否則,如果他自己是老闆,他不會願意,如果他不是老闆,他老闆也不答應。

在房地產行業,可能沒有什麼能比租金可以更真實地反映供需關係了。會有人把自己壓根沒打算賣的房子虛標一個賣價掛上二手房中介的網站和APP,試探一下市場反應,然後再把信息撤下。這種就可以定義為假房源,應該受到打擊。

相較之下,把自己的房子虛標一個租價掛出去的就比較少,因為,意義不大。當然,奇葩永遠都不缺,我自己就遇到過。那人以低得誘人的租價“釣魚”,你電話打過去,他永遠都是“房子已經租出去了”。到現在,我也沒搞懂他發佈這條房屋出租信息的意義是什麼。這個事情的好玩之處就在於:在信息發佈平臺上,那條信息顯示的是:非中介房源。

房東漲租金引發商戶集體抗議的事情從來都不是孤例。商鋪租金過高商戶們算不過來賬,“給房東打工”的生意沒人願意做。

劉強東說,阿里淘寶是小賣家的代言人,而傳統商業的小實體店找不到代言人。儘管這些都是他接下來突出京東平臺優勢的墊話,卻一語中的地喊出了小店主們最深處的心聲。

當年,很多實體店主都在吐槽,淘寶店搶了他們的生意。到了今年,淘寶賣家和實體店小店主可能都不曾想到的是:有一天,他們的生意會被一種叫“直播帶貨”的新生事物搶去風頭。

也有一些轉型快的實體店主,既開了網店,也做直播帶貨,他們的生意相對而言就要好一些。

有一些初創性的小公司是被寫字樓的租金壓垮的,這一點都沒有誇張。聯合辦公這種業態能夠存在並保持活力,與企業運行成本是分不開的。

可能所有的創業企業老闆都想擁有蘋果、阿里那樣夢幻的總部,但現實就是有很多老闆正在給房東打工。一旦他們覺得房租超出了承受能力,馬上就會選擇撤出或者轉移到別處。

那些實力雄厚的公司,都會選擇購買寫字樓作為辦公地點。有一些經營不善的企業,就是因為賣掉了自有房產,又“起死回生”。那個“辛辛苦苦經營公司多年,不如賣掉兩套房產”的故事,真的不只是故事。

房租事關小店主和小老闆的“生命線”, 正經的生意人從來都不會跟房東在房租上糾纏,他們要麼租,要麼撤,耗不起。我之所以用“正經的生意人”這個詞,是因為社會上確實存在一些沒什麼實力,但需要高檔寫字樓裝點門面的所謂“創業公司”。在很多關於“跑路”的新聞和故事裡,經常會出現這樣的身影。

不僅生意人不會糾纏,普通的租客也不會。覺得房子和租金合適就租,不合適就另找房。經常會看到很多賣慘的段子會重複同一段劇情:房東說,下個月房租要漲,又要“吃土”了。

我只想說,你可以選擇不再續租。畢竟,租客不是房主。你買了一套房,20年或30年的房貸沒還清之前,你想轉手賣出去都過不了戶。不接著還貸就只能等著房子被銀行收去拍賣。

租客就不一樣了,你不高興隨時可以不再續租,只要你不損壞房東的房子和室內陳設,違約最高的成本也不過就是押金退不回來。

我個人覺得,民宿這種互聯網創新的產物儘管還存在很多問題,但至少滿足了很多不願意住酒店的人短期租住的需求。我自己也住過民宿,感覺還不錯。

目前的民宿基本都是短租的形式,住客以外出旅遊度假或者出差,又不想住酒店的遊客和商務人士為主。這個行業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還存在監管“盲區”和“灰色地帶”。

比如說,酒店行業都有硬性的環境和服務標準,以及嚴格的評級制度,而民宿行業目前還沒有一套標準化和系統化的評價和監管體系。

大部分人租房子還是會選擇長租,至少也應該是以月,或者季度為單位。這就涉及到出租方和承租方雙方的誠信問題。房東惡意漲租和不退押金的事情並不鮮見,租客退租時將房子搞得一塌糊塗的事情也經常見諸媒體。

我在成都有過多年的租房經歷,總體而言與房東的關係還算融洽,沒有鬧過什麼矛盾。第一次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房東直接拿著一份由中介起草的格式合同讓我簽字。

之後每次續簽都是我直接拿著複印好的格式合同去找他簽字。由於對方是老年人,每次交付租金,我都是懷揣現金交給他,然後讓他給我打個收條,其實也就是一張手寫紙。

到了我後來不再續租,告知房東要退租的時候,房東一分不少地將幾年前交付的押金全額退還。我感覺,自己算是幸運的。而且房東也跟我講,我是他歷任租客中表現最好的。

儘管整個租房過程還算比較愉快,但我還是從中發現了目前租房領域的一些潛在問題。

比如說,很多租房行為都是租客與房東私下達成交易,所簽訂的合同條文也未必都合法有效,一旦出現糾紛或者涉及到訴訟,這些無效條款無法作為法律依據。租金都是房東隨意定價,沒有任何限制。房東要漲房租,也就是一句話的事。

據我觀察,至少我認識的租過房子的人當中,沒有一個是與房東一起在房管局做過登記備案的。籤合同、付租金,直至退租的全流程沒有在相關部門留下過任何交易和流程記錄。甚至我還知道,有一些人會自己租下一整套房子,然後分一兩個房間轉租出去。

也就是說,除了房東和租客,沒有人知道那套房子裡住的是什麼人。前幾年頻繁曝光的“群租”事件,反映出過很多社會問題。

至於房東隨心所欲地漲租金,和退租不退押金的情況,就更是司空見慣了。

大約三四年前,我在一次坐網約車的過程中得知,司機師傅除了開網約車載客,還在做“二房東”的生意。具體操作是:他的團隊一次性長期租下多套房源,再次裝修,包括二次隔斷後,再轉租給散客。這種經營方式,與一些公司做長租公寓的操作手法有些相似。

長租公寓是近幾年才出現的新生事物。相對於租客與房東之間私下交易的租賃方式,長租公寓在整個交易流程上確實要顯得更規範一些。現象的另一面是:住長租公寓,一旦出現問題,租客要PK的是一家公司,這種難度比與一個房東打交道要大得多。

“二房東”、“群租房”,惡意漲價這些現象,長租公寓行業也存在。住建部9月份發佈的《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就專門點名了這些現象。

潘石屹說,他目前不建議做長租公寓生意。他算了一筆賬,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最多能賺到1%的利潤。在分析投資前景時,他第一句話就是:你肯定要貸款。

那些“爆雷”的長租公寓,就栽到了金融槓桿上。公司捲款“跑路”後,房主和租客都受了損失。

潘石屹是目前房地產行業最大的“包租公”之一,按照行業“大V”的說法,他是“中國一線城市最大的寫字樓包租公”。那篇文章裡,“大V”開篇第一句話就是:“七個月前,潘石屹還在籌劃他這輩子最大一筆生意。他要一把梭哈了”。

在如今長租公寓“爆雷”事件接連爆出的市場環境中,如果有意從事這個行業的公司都聽了潘石屹的話,未來我們該通過什麼渠道規範穩妥高效地租到房子?

有一個房地產術語叫“租售比”,也就是房屋租金與售價的比例。目前國際標準通常為1:200到1:300。比值越高,說明房屋的投資價值越大。2019年,上半年我國50個重點城市的租售比為1:592,遠低於國際合理租售比區間水平。

長期持有然後出租,是多數手中有多套房的房東都不太願意選擇的一種方式,他們多數時候更願意高價轉手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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