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企業稅負過重 法學專家建言如何“減負”

再生資源企業稅負過重 法學專家建言如何“減負”

11月28日,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聯合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北京舉行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法治研討會。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供圖

11月28日,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聯合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北京舉行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法治研討會。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供圖

中新網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 張素)“回收行業購進發票難以取得,進項稅款不能抵扣,企業稅負較重的同時稅收風險較大”“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小、門檻高,很多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難以享受到稅收優惠”“稅收監管難度較大,缺乏可操作性,監管效果不夠理想”……28日在北京一場研討會上,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賈紹華分析中國再生資源行業面臨的稅收問題。

再生資源企業稅負過重 法學專家建言如何“減負”

11月28日,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聯合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北京舉行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法治研討會。圖為貴州中寰建城循環經濟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苗治壯在會上發言。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供圖

當日,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聯合中華環保聯合會舉行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法治研討會。近60名來自財政、環保、稅務、法律等領域的學者和企業家參會,並就中國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政策沿革及現狀、再生資源行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修改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稅收政策的必要性以及對修改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稅收政策和配套制度改革的立法建議進行討論。

與會者表示,當前中國再生資源行業面臨的稅收問題,主要體現在再生資源行業現行稅收政策導致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稅負過重,加工環節優惠政策條件苛刻不合理,進項成本難以落實認定,能夠享受優惠的企業有限。與此同時,回收體系也不健全。

賈紹華等專家亦有針對性的給出建議。比如,加大對再生資源行業的稅收支持力度,通過低稅負促進中國內循環經濟發展。又如,在努力確保業務真實發生的前提下允許企業按收購憑證入賬,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再如,提高再生資源行業准入門檻,並加大稅收監管力度。

亦有與會者提出更具體的建議,比如,在再生資源行業執行現行13%增值稅稅率的基礎上,對回收環節免徵增值稅,不開增值稅發票。又如,建議相關企業根據市場業務模式採用最先進的區塊鏈+數據雲技術創建不可更改電子臺賬,針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稅務監管工作,創新打造物聯網在線交易監控平臺。

對此,貴州中寰建城循環經濟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苗治壯頗有心得。他介紹說,他們建立的平臺使企業每個環節實現數據化,每個動作都被上傳到雲端,供稅務監管部門、金融部門等實時監控並進行業務分析,有效解決了上述部門對於業務真實性判斷的“痛點”。

賈紹華也表示,可利用區塊鏈、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解決再生資源行業稅務監管合規問題。他同時呼籲培育再生資源行業的龍頭企業,促進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與會者還表示,將把會議研討成果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切實促進中國再生資源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