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事業單位改革教師和醫生有可能領車補!


  • 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已於2020年2月17日由中央公務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發佈,明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2020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與地方同步完成。


  • 那些眼看著公務員領車補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於看到了曙光,這些人裡面包括很多的教師隊伍群體和廣大的醫務人員。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以後到底誰能領到車補呢?
  • 首先根據實施意見規定明確界定了參改人員範圍,並不是所有事業單位人員都參改而是僅僅原來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數參改,改革後的公務出行保障也不是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一種方式而是採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及其他符合規定的社會化方式以保障公務出行,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其中現在通過實報實銷等社會化方式來保障公務出行的人員將維持現有方式,因此並不是社會上一些人所誤解的事業單位所有人員“普發補貼”。


  •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來根據企事業的車改文件要求,教師不能和公務員一樣享受車補。有些人會認為教師就是傳道授業,一個教書匠,為什麼還要提車補。大部分老師來說,確實不需要外出辦公,所以很多人認為教師領車補是很不合理。醫生主要是在醫院救死扶傷,這兩種人員都沒有在當地市縣區公辦的需求,所有這兩類人員的車補也就沒有足夠的理由發放了。


對此大量的醫務人員和教師群體可能要失望了。

  • 小編認為廣大事業單位人員抱怨的多數原因在於不是發不發車補,而是在於自我感覺待遇無法和公務員相比,首先作為教師來說,國家曾反覆強調教師的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水平,但是就實際情況來說,參加車改人員拿到手的車補應該算福利待遇,如果教師隊伍不享受車補,豈不是變相的降低了教師待遇?
    更何況公務員除了工資還有績效考核、精神文明獎等各種福利補貼,總體收入還是高出教師隊伍收入很多。其次對於廣大醫務人員,求學時間明顯多於其他專業人員,實習完畢業後還要經過兩年多的規培考核,浪費好多青春時間,等到正式入職從事醫學領域臨床工作,剛開始收入更是低得可憐,說實在話一天的收入真不如在建築工地的民工師傅多,心理落差不是一般的大。

對此如何提高教師群體和醫務人員等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待遇和收入,這才是目前需要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

  • 我國有幾千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更是有優秀的技術人才,如有些網友所說,事業單位是中國特色,且種類繁多、人員龐大。普通教師和醫生屬於公益類事業單位,佔據事業單位的3/4,原來單位就沒有公務車輛,乾的是為社會公益服務的活,完全沒有行政管理職能,車補應該不會有,可是事業單位技術人員也是我國科技進步的中堅力量,人才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不能讓技術性人才待遇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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