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鮑毓明5月1日十問韓某並稱你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

博弈高三


五一假期,鮑毓明突然露面,顯然是有備而來。

前段時間,他和養女樸朔迷離的新聞讓廣大網友一頭霧水,有人認為他身為律師,知法犯法,應當重判。但也有人認為,根據錄音理性分析指出鮑毓明養女身上的疑點,感覺鮑毓明有冤在身。

當大家準備要淡忘這個事情的時候,五一期間鮑毓明突然對養女發出十問。


這十問總的來說就是,養女撒謊,鮑毓明沒有撒謊且可以提供證據,包括乘車記錄,聊天記錄,行車記錄,報警記錄,照片等等。“你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鮑毓明還引用了美國前總統林肯的話。


然而,目前已經找不到十問養女的內容。這十問中,鮑毓明每一句都在指出養女的過錯,但是有理性的網友還是認為鮑毓明和未成年的養女發生關係,鐵證如山,他現在為自己狡辯說兩個人是戀愛關係,誰會相信?對此,網友說,我沒有十問,我只有一問:你是不是和未成年發生性關係了?

到底誰在撒謊?究竟誰做的虧心事?單憑嘴皮子功夫讓人難以相信,我們期待法律的公正,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針對鮑毓明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已經聯合派出督導組趕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拭目以待吧,我們相信不久的將來真相會水落石出。


教育發生


一個四十歲精英律師、上市公司高管和一個十四歲農村少女在智識上的差距,就像20歲的你有預謀地去掠奪一個6歲小孩手裡的100塊錢。

在熟知法律+精心謀劃之下,你完全有辦法在騙走小孩子的錢後"無辜"地全身而退。還能夠留下"證據"證明,這100塊是6歲小孩主動想要給你的,你只是被動接受。

作為一個大人,哪怕真的碰到6歲孩子"自願"給你100塊,你就能心安理得的收下嗎?作為有良知有責任感的大人,難道不是第一時間告知對方父母,你家小孩拿一百塊要給我,快幫她收好,別丟了。

這是因為我們知道,一個6歲小孩並不完全知道這種贈與行為意味著什麼,不知道100元的價值。

如果有一個大人不僅真的拿了這個小孩的100塊錢,還振振有詞地對質,不斷拿出各種相片、錄音⋯⋯以證明小孩的自願:自己行為正當。你們會怎麼想?

大家是覺得這孩子是個撒謊精?

我會覺得這個大人在欺負小孩,而且他是早就準備好了,用自己強大的法律知識來吃定她了。

這也是一些人在調查真相出來之前,仍然堅定地站韓某,因為只要發生性關係這個事實是存在的。在地位、能力、心智巨大懸殊之下,一個大人去一個孩子身上拿走一樣東西,不管是她擁有的一百塊,還是更珍貴千倍的童貞,這個舉動本身就是一種掠奪。

@博弈高三,希望一些站隊的人明白,這不是那種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勢均力敵的爭鬥,如果是那種,我一般不表態,因為網上的事會有很多,會反轉。

這是大人在欺負小孩~只要一個大人有臉從一個無知幼童手裡掠奪100塊,不管他用什麼理由,他都不可能無辜。

對此您怎麼看呢?#教育新思想#


博弈高三


美國總統林肯曾經說過,“你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是至理名言,為無數事實所證明。可惜,在21世紀的今天被一個衣冠楚楚、道貌岸然、人面獸心的傢伙引用來為自己的罪惡作辯護詞了!林肯知道了,一定會氣活的!。

鮑毓明身為律師,對自己的違法事件不但沒有良心發現而公開譴責自己的罪行,還巧言令色,用華麗的辭藻進行掩蓋事實,批評指責受害 方,企圖繼續抹黑詆譭他人,令人憤慨。

誠然,他是否觸犯刑法,有待調查結果和法官判定。他玩名人名言,無非是混淆概念,避重就輕人,轉移視線。他懂得,公眾關注的核心問題是李星星是否被性侵,但是,始終他沒有給出有足夠說服力的解釋。他輕描淡寫的態度,讓人感覺到,他是否姦淫幼女或者是否強姦婦女就不是一個事。而一個人是否撒謊和欺騙才是大事,他妄圖把法律問題引向了道德問題。

鮑精通法律,如果他被誣陷或者被侵害,他一定會拿出實例來反駁,可全文並沒有這方面的只語片語,這表明鮑對自己觸犯了刑律心知肚明,他在故意施放煙幕彈!

十問中凸現了的主題是:我是個被渣女設套,算計,陷害的痴情人,叫人捧腹。須知,對方跟他時還沒成年,而他已是中年人了,又是法律精英,單憑這點,他應該知道自己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以他的高智商,豐富的社會閱歷,熟練的處事能力,他會上一個小女子的當?

這個事件前後經歷四、五年,有一定的複雜性,取證難。精通法律的鮑某知道別人不容易拿出“實錘”,才敢於肆無忌憚地來個“十問”。不過,這個十問並不能減輕他的罪行,縱使李星星母女有意設套———而他自己知法犯法,又能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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