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活埋79歲癱瘓母親,不僅有違人倫道德更觸犯了法律

生而為人,應守住最基本的底線。對自己親生母親下此毒手的人,不僅有違人倫道德,挑戰社會道德倫理底線,更觸犯了法律。

近日,榆林靖邊縣“男子將79歲老母親活埋廢棄墓坑”事件引發極大關注。

據媒體報道,陝西男子馬某用手推車將79歲的癱瘓母親拉走,向家人謊稱將母親送去親戚家了。馬某被警方抓獲後交代,他將母親拉到無人處,找了一個廢棄墓坑倒進去埋了。靖邊警方透露,老人被救出後已送至醫院進行救治,病情穩定,並無生命危險,該男子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刑拘。

據警方消息,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兒子,此前老人和二兒子居住,但二兒子去年生病無力照顧,轉由大兒子照顧。“可能是照顧的嫌煩了”,就做出來這樣的事,老人的兒媳婦回家找不到老人報了警。不幸之中的萬幸是,因為搶救及時,被活埋母親暫無生命危險。

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母親年老癱瘓,需要伺候確實有些麻煩,但畢竟是自己的親生母親,怎能如此泯滅人性?這樣的無人性做法,情法難容,天理難容。

生而為人,應守住最基本的底線。對自己親生母親下此毒手的人,有違人倫道德,挑戰社會道德倫理底線,更觸犯了法律。

站在法律層面看,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按照法律規定,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也是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目前,該男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這樣的極端惡性案件,雖然是極少數,但是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顯然值得反思。從個體層面來說,家長在撫育孩子的過程中,更應加強教養,成才先成人,樹立健康的人格,尤為重要。從社會層面來說,基層機構對患有重病、殘疾成員的家庭,應進行跟蹤調查,做好具有贍養義務成員的心理疏導,儘可能給予幫扶。

說到底,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人人都有難唱的曲。家庭的陰暗不容易被發現,但對於存在明顯困難、重病、殘疾等的家庭,社會關懷的陽光也該及時照拂,避免有些贍養養育問題被困厄拽入現實倫理困境。

□李萬友(公務員)

編輯 陳靜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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