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天王之一的“快手”,每天才賺四十元

虹口賭窟是民國時期流動於虹口一帶的秘密賭窟。它實際掌權的是一個名為“義利會”的賭博集團。內部組織嚴密,具有黑社會性質。會員分內部、外部、銀主三部分。其中,銀主只分紅利,不管內部事務,他們的所得不及內部會員中堅分子的十分之一。外部會員有作為流氓頭子的“大好佬”以及“同道老千”(賭徒騙子)等,每人每日所得多至一、二十元,少至一角,這要看他的勢力如何而定。外部會員的收入,有的由賭場送去,也有外部會員自己去領取。據說,收受虹口賭窟“規費”的多達千餘人。

四大天王之一的“快手”,每天才賺四十元

內部會員是賭博集團的骨幹分子,人數約四百人;其中又分三等:即先生、上手、快手。先生僅四人,號稱“四大天王”,四人中掌金庫的為黨魁。這個賭窟最大的頭目,只知是廣東人,從不吐露真實姓名,據說是某省巨案中的逃犯。他每天山珍海味,並要吸食價值二十元的廣福和煙膏一兩二錢,可見此人費用之巨,對參賭者的剝削之重!黨魁每日夜工資六十元;其他三人,二人掌賭場監視,一人專掌向人賄賂,每天工資四十元。上手有四十八人,其中有專掌攤權的“寶官”,負責賭檯面上押注的“楂牌”,以及估定銀元、鈔票、金銀珠寶真假的“銀臺”等,其每天工資四至十元不等。快手負責維護賭場“秩序”,“跑腿”負責望風及遞送現金人庫等“工作”,每天工資四角至一元,並每天供應他們四頓酒食。賭場經常遷徒,有時甚至有一日三、四遷的,一般選擇在小巷內的冷僻住宅、幾個區域的結合部、四不管地區以及租界內高大洋房的地下室等。

四大天王之一的“快手”,每天才賺四十元

賭窟為了保險起見,還賄買警官警員、警察機關附近商店小老闆,為它通風報信;並在警局至賭窟的路上設置崗位,一般以頑劣兒童充任。警察出動時,由崗哨以搔頭、脫帽、舉手、叫車等暗號,通知下一崗哨。這樣,警察一出門,賭徒早已得到消息而逃之天天。

該賭窟約於三四十年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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