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歷史上第一樁西式離婚案淺談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束縛

1922年3月於德國柏林,張幼儀生下次子彼得不久,一走了之的徐志摩終於露面了。在徐志摩朋友的公寓裡,也是在他朋友的助威之下,徐志摩將一份擬定好的離婚文件遞給了張幼儀。


張幼儀滿含著悲痛、屈辱還有要獨立起來的決心,在上面簽了字,而此時,張幼儀終於敢用坦蕩蕩的目光正視徐志摩了,"你去給自己找個更好的太太吧!"張幼儀對徐志摩說,兩人就此分道揚鑣。


細究起來,雖然徐志摩和張幼儀的這樁中國歷史上第一西式離婚案,在當時並不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但兩人的內心都認定他們的夫妻關係已經解除,不能再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這在當時還是令人感到石破天驚的一件事。


出身於富貴人家,賢淑端莊的張幼儀何以落到如此境地?這和封建禮教對她的束縛不無關係。

由中國歷史上第一樁西式離婚案淺談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束縛

張幼儀和徐志摩

1.對自己自我放棄

現在來看,將纏腳作為衡量女孩漂亮與否的尺度,其思想是何其變態?將女孩在經歷纏腳的那幾年的表現作為判斷女孩溫順與否的標準,其觀念又是何其畸形?但在張幼儀生活的那個年代裡,每個女孩都將面臨被纏足的厄運,她當然也不例外。


慶幸的是,當3歲的張幼儀為自己被緊緊裹住疼痛難忍的雙腳哀嚎痛哭的時候,她的二哥挽救了他。然而,即便是有形的束縛被解除,但是捆綁在張幼儀思想上的束縛卻在她生命中的很長一段時間裡纏繞著她,讓她放棄了自我。


求學方面,父親下定決心讓家中的8個兒子接受最好的教育,而對於女孩卻未曾多一點的考慮,雖然張幼儀為自己爭取了求學的機會,但因為結婚也不得不半途而廢了。婚姻方面,何時結婚?與誰結婚?張幼儀當然也不可自己做主,她必須聽從父兄旨意,用當時的一句話來說:"女孩子家活著就是為了結婚,你得留在家裡準備接受命運的安排。"


一切都身不由己,張幼儀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繳械投降、自我放棄!

由中國歷史上第一樁西式離婚案淺談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束縛

張幼儀與公公、兒子合影

2.對公婆畢恭畢敬

張幼儀結婚的時候,母親給了她兩點忠告:第一,一旦進了徐家的門,絕對不可以說"不",只能說"是"。第二,不管她丈夫和她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我都得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公婆。


現在聽來,這種"忠告"顯得有些荒謬,尤其是第一條,我們肯定會想:對的當然說是,不對的怎能說是呢?但張幼儀就是按照母親的忠告來行事的:無論多累,每天都早早起床,在得到公婆許可的時間,向他們請安;順從徐家的要求不出門,每天坐在四合院裡,無聊地陪老太太做鞋子;在兒子阿歡的撫養方面,也只能偶爾照顧,其他時間任由由老太太監督、奶媽和傭人們養育。


在張幼儀的頭腦裡面,自己出嫁以後,就應該好好地侍奉婆家,聽從婆家的安排。甚至二哥提醒她應該到歐洲跟徐志摩團聚時,她因為知道公婆的思想保守而不敢親自徵求他們意見。


可悲啊張幼儀,把自己活成了一個徐家媳婦,一個沒有靈魂、唯公婆之命是從的虛殼。

由中國歷史上第一樁西式離婚案淺談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束縛

右二為身懷次子彼得的張幼儀

3.對丈夫百依百順

以前也有女子被休的事件,但那只是因為她犯了下面的過失:一、不順父母;二、無子;三、淫;四、妒;五、有惡疾;六、多言;七、盜竊。這叫"七出"。張幼儀不知如何處理好她跟丈夫之間的關係,只好以此來警戒自己。除了對公婆畢恭畢敬,張幼儀要做的就是對丈夫百依百順。


按照張幼儀所受到的教育,婦為夫綱,即便是夫妻二人說話,也應當是丈夫先開口才是。所以在她和徐志摩的新婚之夜,丈夫一臉嚴肅,她還是壓抑住內心的欣喜,保持了沉默,而這也是他們之間沉默的開始。


張幼儀隱約感到徐志摩外面有了女人,雖然內心陣陣酸楚,還是努力排解自己內心的妒意,做好了讓徐志摩納妾的準備。


身居異國他鄉,面對徐志摩讓她打掉孩子的無情,張幼儀雖然痛苦,百思不得其解,明知當時打胎要冒著生命的危險,還是願意按照徐志摩的意願行事的。只是後來徐志摩的不告而別讓她對丈夫產生了質疑,在二哥的幫助之下,沒有打胎。


對丈夫百依百順的張幼儀從未在鄙視自己的丈夫面前真正釋放過自己,而她的內斂和壓抑也從未使丈夫真正瞭解過她。


我常常想,如果當年張幼儀的父母能讓她像她的兄弟一樣外出求學,張幼儀會不會思想得以解放,從而擺脫那些封建禮教的束縛?那麼,她和徐志摩會不會琴瑟和鳴、白頭偕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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