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好好一條城市道路
愣是被挖出大坑
說起原因,竟是為了
方!便!洗!車?
關鍵是這事兒
並沒有取得任何相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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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把道路挖個大坑,只為洗車
4月3日10時許,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大浪浪薈路與逸尚路交匯處時,被眼前場景驚呆了——
好好的道路,竟被隨意挖出一條
長18米,寬4米、深1米的大坑。執法人員當場拍照取證,責令工人立即停止並問起施工原因,施工單位負責人表示“為了清洗工程車”。
執法人員細查後發現:施工單位並沒有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佔挖許可!
沒有批准就開挖,真以為道路是你想挖就能隨便挖的嗎?
於是,執法人員對朱某進行批評教育,當然,還有逃不掉的——處罰。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對於某施工單位擅自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立即停工,恢復道路原貌,處施工單位80000元罰款,處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種違法佔挖的行為
絕不是個例
相關執法部門也一直在打擊、查處
02 阻礙通行用吊車擅自佔道封閉道路
4月2日下午,執法支隊鹽田大隊執法人員在鹽田區東海四街巡查。
執法人員途經東海四街公交站臺處,見到一臺吊車佔用道路兩條車道停在道路上,開展建築施工作業。
吊車就這樣停在路上,把道路都封閉了,這讓過往行人和車輛怎麼過去?
執法人員立即詢問施工現場的負責人,負責人表示——
施工現場系其公司深圳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景**公司)為某住宅樓開展建築施工的工程。
經勘驗,景**公司現場施工佔用城市道路封閉作業施工面積長為10米,寬為6米,
施工單位無法提供佔用道路有關許可。通過調查取證——
執法人員認為景**公司存在擅自佔用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對施工單位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依法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小法要必須提醒大家
任何單位和個人 不得未經審批擅自挖掘道路
擅自開挖道路
不僅佔用公共資源
損壞城市基礎設施
影響市民正常出行
最可怕的是
還會危及地下管道安全啊
同時
我們再次強調施工3要素
↓↓↓
1.施工前,取得許可合法施工2.施工時,做好安全圍擋規範施工3.施工後,及時恢復做好善後工作
最後
歡迎深圳市民積極監督
發現違法佔用、挖掘道路等違法行為
投訴舉報請撥打
☎️12328
完
- 素材來源 | 深圳交通運輸執法
- 整理編輯丨法治鹽田,轉載請註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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