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眾文化的魅力在哪?

茗天澗


這些年卡夫卡被玩壞了,卡夫卡酒吧,書吧,咖啡。文化這個詞太大,我從文學這個角度談談小眾的看法。卡夫卡,博爾赫斯,布羅斯基對文藝青年來說是大眾的,但他的作品對大多文青來說應該是小眾的(讀的不多)。

那些小眾的作品,不是負責大眾的常識,趣味,生活美學。它們更多的是對人的探討,負責思想和靈魂,而不負責故事。博爾赫斯,作家中的作家,他從技術上處理好作家最困難的兩個要素:時間,空間。你說這樣的作品除了進階級讀者或者職業的誰能進入它的宇宙?

倒是村上春樹,東野圭吾等負責大眾。



舍瓦的生活隨筆


小眾與大眾的區別在於受眾,小眾雖不如大眾人人皆知,但它有一群忠實的粉絲。

但是,為什麼小眾的東西,變得大眾化了,就失去了最初的喜歡?下面我就說說我眼中的大眾文化。

何謂小眾文化?小眾文化是區別於大眾文化的一種文化形式,流行於一小部分人,或者一個圈子裡的文化。

但是小眾和大眾並沒有很明顯的界線,小眾被更多的人接受、傳播,就慢慢的變成了大眾。正如百度百科裡說的,小眾文化也是主流文化,是一種比較抽象的流行理念。

沒有大眾就沒有小眾,因為沒有絕對的大眾,也沒有絕對的小眾。

通常,小眾會被帶上“個性”“非主流”“逼格高”“孤僻”“高冷”等標籤。但是,這些都不是小眾文化所刻意追求的。

小眾文化並不是孤立的,他們只是比大眾更願意接觸新鮮事物,先大眾一步接受大眾不怎麼了解的東西。就像現在火爆的區塊鏈,恐怕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這就是小眾選手變身大眾情人的典型。

喜歡小眾的都是些什麼人?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種人:偽小眾。這種人過分追求與眾不同,一種近似變態的自戀讓他們覺得喜歡普通人不能接受的東西是一種個性。

而在別人看來,他就是個怪人。這並不是真正的小眾文化。小眾並不是標新立異,更不是反人類。

真正的小眾,是不斷的尋找自己喜歡的新鮮事物。因為喜歡,而不在乎大眾的看法,才造就了小眾文化不屑於迎合大眾口味的獨特氣質。刻意追求小眾的人,反而更顯媚俗。

想讓更多人瞭解它,又害怕太多人追捧它,這是很多小眾追求者最常見的心理。希望自己喜歡的小眾文化被更多人接受,能找到更多可以交流的朋友。

但是林子大了什麼鳥人都有,追捧的人太多,總會有些人喜歡得不純粹,喜歡得太表面,喜歡得令人討厭。總有些隨大流的人,盲目的、沒有主見的去喜歡一樣東西,可是你到底喜歡它什麼,你喜歡它僅僅是因為大家都喜歡。

這種空洞、沒有內涵的喜歡,就行成了一類人:腦殘粉。他們的存在導致小眾圈子裡有了"從不主動與人分享,只因無人懂得欣賞"的想法。小眾孤獨但不孤傲,他們只是想保護喜歡的東西不變質。

最後,我想說的是,小眾不代表普通,小眾文化裡也有有趣、有價值的東西。小眾不代表高冷,小眾文化也是普通人能理解的。小眾不代表孤僻,他們只是擔心自己喜歡的東西徹底爛街淪為惡俗。





史不說


小眾文化的魅力當然就是小眾。

一門小眾的才藝會讓你在平凡的生活中經驗眾人;一本小眾的書可以為你提供一種獨特的見解;一項小眾的運動可以讓你交到工作圈子之外的知己好友;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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