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金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第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第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第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第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憂魚419
既然沒做虧心事有什麼可怕的?
德勇237
回答;和別人視頻,被威脅,應該怎麼做?
首先,對方威脅自己的事是什麼事情,和對方發視頻的時候,在自己被對方威脅的情況下保存證據,錄音,把視頻對話的人說的是什麼話,全部都記錄,然後不聲張,悄悄地去報警。
被別人威脅沒有必要去害怕,因為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可以動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一味的害怕只會讓對方更囂張,對於自己的傷害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