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歸其本質,就是兩個人建立的一種契約關係。
而性,愛和婚姻是三種類型的東西,性是肉體生活,遵循的是快樂的本質原則。愛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的是自己內心理想的原則。婚姻則更像是一種交際關係的社會生活關係,遵循的是現實的生活原則,婚姻想要的是把前兩者包含在一起統一。
性是衝動和本能
愛是內心的感受
婚姻是合法的契約
古代的路線是:婚姻,性,愛
現代的路線是:愛,性,婚姻
小說的路線是:性,婚姻,愛
其實三者無論只有哪一個都是一種不同的套路
三者可以結伴而行,也可以分離,可以全部擁有,也可以全部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