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元貨款拖欠多年 原因竟是債務人忘了

瑞昌法院網訊 近日,瑞昌法院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院多方尋找被告,終將案情查清楚。

原告為被告供貨,貨款共計8014元未支付,被告於2015年12月2日立下欠條,承諾2016年12月2日前結清欠款。被告立下欠條後卻一直無法取得聯繫。原告多方打聽不得而知,便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貨款。法院受理後,多次到被告村裡和村民打探消息,最終聯繫上了被告,被告表示並非有意拖欠,只是後來生意虧損,欠債較多,這筆債務也想不起來了。

該案在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約定被告在2020年10月31日前付清原告貨款8000元。至此,該案圓滿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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