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肺炎政府讓延遲復工,單位卻叫我上班,要舉報嗎?

本篇文章說清楚以下三個問題:

1.強迫你上班肯定是違法(個別行業除外,列個圖表自行對照下);

2.舉報的途徑是什麼;

3.舉報沒有用,怎麼爭取到雙倍加班工資

1.強迫你上班肯定是違法,但以下行業除外:

看你們公司是什麼行業的,如果不是與疫情相關的特殊行業,那可能真就違法了。視情節輕重,直至刑事責任。如果你有機會懟單位Hr,那以下就夠用了:

冠狀肺炎政府讓延遲復工,單位卻叫我上班,要舉報嗎?


《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七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請同級政府批准,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妨礙或者拒絕執行政府採取緊急措施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因此,如果企業提前復工,可能會被責令停工;情節嚴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

《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舉報的途徑是什麼

舉報可直接致電當地人社局,他們會和你核實信息,當然也會和你單位核實信息。如果你實在不想上班就舉報吧,但單位如果在人社局做過復工備案,那就沒有用了。

3.舉報沒有用,怎麼爭取到雙倍加班工資

收集證據,證明在延長復工期間加班,將來離職或者出現勞動糾紛時,作為訴求之一,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怎麼收集證據?

一、錄音證據

1、領導電話或者當面安排復工時。錄製時一定要體現和你說話的對象的職位,姓名。最好還有時間。比如今天幾月幾號。

二、錄像

1、單位最常見的錄像設備是監控。體現你在肺炎期間還是在加班的,你手頭不一定有,勞動仲裁時申請讓單位出具。

三、電子證據

1、單位給你的OA或企業郵箱,如果涉及肺炎復工的通知郵件。

2、手機短信。

3、微信QQ,對於單位微信群,QQ群裡聊天的內容,涉及到復工的工作安排的。

四、考勤記錄

考勤記錄記得效力的大小依次是:簽到考勤、指紋臉紋考勤、門禁考勤、紙質打卡機考勤。最後兩種沒你簽字你就直接不認就是了。至於前面的。還是之前說的,外勤、請假、加班等經領導審批的簽字原件都要在自己手裡。另外有時單位故意給你指紋消了,或者把打卡機關三天說壞了,那麼你千萬別想當然,立刻錄音錄像,證明上班了。否則你要千方百計證明打卡機壞了,那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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