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羅志祥身敗名裂:毀掉你的不是前女友,是你自己!

圖文原創:決明子與魚


這幾天,不少網友表示:羅志祥與周揚青的分手大瓜吃得有點撐。

從最初周揚青發文揭露羅志祥惡臭私生活真相,到之後羅志祥兩次回應,再到羅志祥經紀人發文秒刪、旗下藝人蝴蝶姐姐道歉、張雨綺刀剪八爪魚……真是一個藤上七個瓜,看得吃瓜群眾一時竟不知該從何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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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羅志祥從“不後悔”到“對不起”態度上有了180度大轉彎,致歉文字看上去也還算老實真誠。但即使如此,也擋不住大眾的口誅筆伐。


經過這場分手,41歲的羅志祥從“人氣偶像”“亞洲舞王”一下子跌落神壇,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可以說是徹底涼涼。

對此,相對於網友們的同仇敵愾,同是一個娛樂圈的藝人的態度就顯得更為多元化一些。


前有Hebe田馥甄逆風發文:“分手的事,請私下解決,不要發到網絡上引導小孩子做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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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有吳宗憲表示理解:“畢竟9年感情嘛,不能給祝福,也不用給詛咒,”“小豬的應對還可以,可能年輕玩心還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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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昔日恩師孫德榮替他求情:“給小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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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人的態度,翻譯過來就是:前女友太過分了,公開撕有傷風化不知道嗎?差不多行了,他還是個孩子啊!

因此有人調侃總結,女人太可怕了!得罪誰也不要得罪前女友!因為你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把柄抓在她手裡。

看完這些言論,我不得不說一句:三觀正常是多麼重要!

羅志祥身敗名裂,怪天怪地怪前女友,怎麼不怪他自己呢?

自己一身惡臭,還怪別人鼻子好?這都是什麼神邏輯!


別的不說,我們先來看看網上曝出的那些關於羅志祥的黑料石錘:

1. 羅志祥多次在公開場合跟自己媽媽嘴對嘴親吻,甚至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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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羅志祥四月清明節(同時也是臺灣兒童節)在別墅裡大搞泳池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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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羅志祥跟粉絲在籤售會上隔紙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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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羅志祥跟自己的化妝師、經紀人、旗下女藝人等多名女性曖昧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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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羅志祥有自己專門用來撩妹的手機、每到一個城市就去約P、經常進行多人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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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樁樁、一件件難道不是他自己做的?他傷害的那些女孩子,難道不是他自己親自傷害的?周揚青作為他的前女友也是受害者好不好!

有了問題,不去解決問題,不去懲罰那些製造問題的人,反而去指責發現問題、提出問題的人,這個社會怎麼了?


俗話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對於羅志祥們來說,自己若是行得正、站得直,別人就是想抓你的把柄也抓不到,更別提存心害你了!說到底,還不是自己作的!

就田馥甄的言論,有網友諷刺:郭德綱有一句經典名言,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這句話雖說有些刻薄,但也是實話。對於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我只想說,板子沒打在自己身上不疼,你沒經歷過別人的傷痛,就別勸人家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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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是勇敢的,作為公眾人物,明星是應該向公眾弘揚更多的溫暖正能量,但同時也應該傳達出對於惡的堅決的批判態度,

這不是有傷風化,是以正視聽!

如果大家都對這種惡人投鼠忌器,遮著掩著,那惡人得不到有效的懲罰,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好人遭殃。對惡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

而對於吳宗憲的說法,我想說,寬容是美德,但也要看人看事。不分對象的寬容是混淆是非,是縱容,是懦弱!還有,羅志祥已經41歲了,是成年人甚至是中年人了,別再拿年輕不懂事當擋箭牌!

對於羅志祥來說,一味地維護他、替他說話不見得是好事。如果有粉絲真的想幫他,那就應該讓他認清社會道德底線,讓他明白做了錯事,就該自己承擔後果。這樣,他或許還有救。

最後說一句,害羅志祥身敗名裂的,不是父母,不是媒體,也不是前女友,而是他自己!

原創不易,看完點個贊吧~

本文作者:決明子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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