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费”的沉重代价

“感谢费”的沉重代价

调查组深入群众走访核实

  “迓驾镇林业环保站原站长代应斌在实施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时,违规收取石头村群众测量费0.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为该镇龙里村麻某某套取万寿菊种植项目补助款30万元,分3次收受好处费共3万元。2018年3月,代应斌被给予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日前,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代应斌因违规收取群众退耕还林测量费及礼品礼金也在通报之列。

  2018年1月,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代应斌在负责巩固退耕还林面积测算工作中违规收取测量费。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群众开展走访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我家退耕还林面积共210亩,代站长来帮忙测量后,要我按每亩10元的标准支付测量费2100元。我觉得太贵了,便问他可不可以打个折。最后,代站长收了我2000元。”群众刘某某回忆,由于对“市场”不了解,当时为了能少付点测量费,好一番“唇枪舌战”,代应斌才答应“优惠”他100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代应斌的其他违纪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调查组亮出其为他人套取扶贫项目款获取好处费的铁证后,代应斌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迓驾镇龙里村种植户麻某某为在种植项目补助方面得到“关照”,找到该项目经办人代应斌,并于2015年春节和2016年春节,以拜年名义向代应斌“进贡”烟酒,送去现金共计2万元,欲从其手中捞“一杯羹”。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2016年,麻某某申请万寿菊种植项目补助资金。代应斌在明知麻某某实施的600亩万寿菊项目根本不符合种植项目申报补助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编造虚假资料上报,让麻某某顺利套取项目补助款30万元。事后,麻某某又向代应斌送去烟酒及“感谢费”1万元。

  “当时,我总感觉自己给别人提供了帮助,带来了利益,收点‘感谢费’也是理所应当的。是我没有守好廉洁底线,没有把好权力关口,没有拒绝金钱诱惑,最终愧对组织、群众和家人......希望组织能从轻处理,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代应斌后悔莫及,写下了深刻的检讨书。

  2017年6月,县检察院对代应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案发后,代应斌能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组织调查。2017年11月,代应斌退缴违纪款3.2万元。2018年1月,县检察院认定代应斌犯受贿罪,并对代应斌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3月,代应斌被给予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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