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

近期,按照呼和浩市生態環境局的要求,土默特左旗分局(以下簡稱土左旗分局)依法對察素齊垃圾處理場進行立案調查,發現其存在未申領排汙許可證,未按規定自行監測等違法問題。依據相關法規,土左旗分局對該企業處罰款20萬元,並責令限期整改。

執法現場

【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
【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
【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

處罰依據

1、依據生態環境部、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的相關要求,垃圾填埋場應於2020年9月20日前申領排汙許可證。自2020年1月起,市、旗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多次督促該企業限期申報,但該企業始終未提交申報材料,直接導致土左旗2020年度排汙許可證核發未實現“應發盡發”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逾期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法責令其改正,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2、土左旗垃圾填埋場屬於生態環境重點監管行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該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進行自行監測,並對外公開監測結果。但該企業明知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不穩定,出水口水質檢測數據超標,長期未修復設備,未對外公開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 條之規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案為鑑】土左旗垃圾填埋場未申領排汙許可證被罰款!

及時跟進整改情況

目前,該垃圾填埋場已向土左旗政府提請行政複議。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將持續關注該企業的整改情況,適時啟動相應的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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