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場中國檢察的“自覺”之旅

一切偉大的時代,都需要偉大的思想領航。剛剛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一切新思想的形成,絕非一朝一夕之功。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時代波瀾壯闊的治國理政實踐中應運而生,並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創新發展,日益成熟完備。在這個過程中,最高檢黨組始終對標對錶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經過深入思考、調研、實踐、總結,逐步形成一系列新時代檢察工作新理念。這些檢察新理念始終貫穿著一個靈魂——既源於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最終又落腳於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貫徹落實。

為深入解讀檢察新理念並挖掘其背後成因,充分展示新理念帶來的新變化新氣象,激勵引導廣大檢察干警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鼓足幹勁,以強烈的使命感和擔當精神把各項檢察工作做到極致,更好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落細到檢察工作中,《檢察日報》從即日起陸續推出“新時代檢察工作新理念”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時間是一條連接過去、駛向未來的船。在波瀾壯闊、大開大合的大時代,許多恢宏的歷史往往濃縮於一個個細節之中。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是在黨的歷史和國家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次歷史性盛會。這次會議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思想領先是最重要的領先。一個新時代的到來,總是以新思想、新理論為標誌。但一切新思想的形成,又絕非一朝一夕之功。

2014年的金秋十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大幕開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一次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座標上。習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次系統、全面地展現在世人面前。這一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在新時代波瀾壯闊的治國理政實踐中應運而生,並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創新發展,日益成熟完備。在這個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始終對標對錶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經過深入思考、調研、實踐、總結,逐步形成一系列新時代檢察工作新理念。

九九歸一。從“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工作要求到“穩進、落實、提升”的總基調,從“轉隸就是轉機”到“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從“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到“雙贏多贏共贏”,從“勇於承擔第一責任”到強化“三個自覺”……這些檢察新理念始終貫穿著一個靈魂——既源於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最終又落腳於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貫徹落實。正是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最高檢黨組著眼於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以理念引領為抓手,自覺抓落實,帶領全國檢察機關從機構設置、工作機制、思想作風等方面全面“重塑”,形成“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全新佈局。

“三個自覺”理念的形成,便是最高檢黨組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的生動詮釋。如果將時光的鏡頭推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的兩個月前,我們或可發現歷史細節背後的“奧秘”——

這一場中國檢察的“自覺”之旅

9月1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長沙主持召開基層代表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聽取基層幹部群眾代表對“十四五”規劃編制的意見和建議。李學仁 攝

2020年9月17日,細雨之後的長沙,空氣顯得格外清新。當天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這裡主持召開基層代表座談會。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與基層代表們娓娓道來,猶如與親友聊天:“在我們這麼一個有著14億人口的國家,每個人出一份力就能匯聚成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每個人做成一件事、幹好一件工作,黨和國家事業就能向前推進一步。”

這樣親切而又堅定的話語,與習近平總書記一貫強調的“實幹”“抓落實”的思想一脈相承。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提出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三個自覺”理念,也正是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覺落實。

一年前的金秋時節,就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閉幕後的第二天,最高檢黨組會議室氣氛熱烈——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主持召開黨組擴大會,專題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就是在這次會議上,最高檢黨組將長期以來“抓落實”的思考進行理念升‍‍‍‍‍華,形成了“三個自覺”理念:

政治自覺——自覺按黨章辦、按黨中央要求辦,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以務實行動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法治自覺——自覺按憲法法律規定辦,主動對標對錶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把憲法法律規定和黨和國家的司法政策結合檢察工作抓實抓好。

檢察自覺——自覺按照檢察職能定位,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切實履行好“四大檢察”職能、抓好“十大業務”,通過檢察履職厚植黨的執政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黨的領導進一步鞏固。

‍‍‍不少熟悉檢察工作的人發現,“三個自覺”的提出並非偶然。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其實質既是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實,也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的指示要求。

進入2020年,一場驟然襲來的重大疫情使剛剛經歷重塑性變革的檢察機關面臨極大的考驗。在最高檢黨組帶領下,由二十餘萬檢察人組成的“創業團隊”能否克服疫情影響,在助力“中國之治”中交出優異的司法答卷?或許從“旁觀者”的印象中我們能夠找到答案——

“觀念重塑、職能重構、組織重建、士氣重振、局面重開!”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曾在最高檢擔任領導職務,對檢察工作知根知底的他對一個時期以來的檢察工作給出了“五個重”的高度評價。

安徽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錦斌在接受媒體專訪時特別提到檢察機關的“三個自覺”:“最高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全國人大有關決議,抓落實、抓推進、抓部署,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許多事關大影響、大思潮的事物,往往從細微不易察覺之處源發。

“‘三個規定’今年填報工作抓得如何?你本人填了幾個?”一段時間以來,最高檢調研組在基層調研時,每到一處,最高檢領導都要給檢察干警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送上這“見面一問”。

儘管對最高檢領導務實具體的作風早有耳聞,但面對面被問及這樣的具體問題時,一些基層檢察院領導心裡仍然有點“慌”。

“身處辦案一線的基層院檢察長,找你‘問’案子的情況絕不止你填報這兩件!實踐中,不少人可能是出於擔心不公正辦案而詢問案件情況的,我們也要如實填報!”得到明顯不符合實際的答案時,最高檢領導會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提出改進要求。

一位直轄市基層檢察院的檢察長在一場座談會的間隙和記者“閒聊”時直呼“沒想到”:沒想到“上面”的領導對基層如此瞭解,以後抓工作還真得自覺抓實了,否則過不了關!

就一個“填表”的事,為何如此重視?最高檢領導在多個場合直陳利害:“要從踐行‘兩個維護’的高度去認識‘三個規定’。

這個制度落實到位了,司法環境就能得到進一步的淨化,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並希望的‘海晏河清’就不難!這就是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

事實上,過問或干預、插手司法辦案等重大事項須記錄報告,中央和有關部門早有“三個規定”。在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執行“三個規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執行之初,部分檢察人員存在“怕得罪人”“怕擔責”的顧慮,加之大家普遍對這項工作沒有深刻理解認識,執行落實情況很不樂觀。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在第一輪系統內巡視中發現這一問題後下定決心糾正:必須做到“逢問必錄”,絕不能讓“零報告”架空好規定!為此,最高檢領導反覆強調,“過問”主要是陳述情況、瞭解進展,多為監督公正司法;“記錄、報告”有利於約束檢察官,防止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讓大家放下顧慮,如實填報。此後,最高檢先後出臺有關實施辦法和工作細則,力圖把“三個規定”抓實。最高檢領導更是帶頭填報,引領示範。

最高檢機關幹部都知道這樣一件事:在集中填報期間,最高檢一位廳長依然是“零報告”。院黨組掌握這一情況後,立即要求分管院領導與這位廳長“私聊”。分管院領導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之後,這位廳長當天就報了20多件。


很快,最高檢黨組的堅決態度傳導到各地。一些填報較少的省份甚至被通報到“大檢察官微信群”,不少省級院檢察長“紅了臉”“出了汗”。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儘管時隔將近一年,兩位省級院檢察長至今仍記得當時對那份“非正式”通報的“震撼”。“震撼”之餘,也逐漸領會了最高檢黨組的良苦用心,旋即進行再動員,組織重新填報。

在此後的工作中,最高檢多次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答疑會、培訓班等方式直接面向四級檢察院幹警講解“三個規定”有關問題。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工作人員記得,在一年多的時間內,最高檢領導對落實“三個規定”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多達40餘次。最終,全國四級檢察院全員覆蓋、逐月報告。

落實“三個規定”正是檢察機關強化“三個自覺”的縮影。正如媒體評論得那樣: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


這一場中國檢察的“自覺”之旅

10月14日,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會議暨第七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表彰大會在京召開。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三個自覺”如何落到實處?關鍵看基層抓落實。2020年10月14日,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提出把政治建設抓實、把班子建設抓實、把素質建設抓實、把招錄使用抓實、把管理機制抓實、把嚴管厚愛抓實“六個抓實”,推動“三個自覺”落到基層。

吾有三失,晚不自覺——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對自覺的重要性就已有思考。

在漢語詞彙裡,自覺有兩層意思,一是指自己感覺到、自己意識到;二是指自己有所認識而覺悟。
哲人們則從更深層次思考“自覺”的意義,認為自覺即內在自我發現、外在創新的自我解放意識,是人類在自然進化中通過內外矛盾關係發展而來的基本屬性,是人的基本人格。

既然是基本人格,那如何體現在工作生活中的?怎樣才算自覺?記者曾就這個問題與多個行業的人士交流,得到的答案雖不盡相同,但在方向上卻有共識:自覺體現於日常,體現於每一件具體的工作和事務中。對於個人如此,對於一個團隊、一項事業也是如此。

自覺尚好理解,但提到政治自覺,不少人認為似乎與自己關係不大。但最高檢領導在大會小會上講的一個例子,刷新了檢察人對政治自覺的認知——政治自覺並沒有那麼“高大上”,同樣體現在一件件具體的工作中,一個個具體的行動上!

最高檢黨組在系統內巡視中,發現最高檢機關有的部門黨員交納黨費存在不規範的地方:有的按季度交,有的請人代交,甚至還有不足額交的。發現這些問題後,最高檢黨組立即要求糾正——每個黨員必須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最高檢領導以身作則,每月親手將黨費交到有關工作人員手中,還特意叮囑身邊工作人員:“臨近交黨費的日子,如果我工作忙忘記了,一定要記得提醒我!”


在最高檢領導看來,黨章明確規定將按向黨組織交納黨費作為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中央有關文件也對交納黨費作出規定: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自覺按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交納黨費,這就是政治自覺!

正是有了這樣的思想認識,最高檢率先垂範,用一系列行動詮釋了政治自覺:不需要一次次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檢察機關就自覺按黨章辦、按黨中央要求辦,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黨中央的決策部署

落到實處——

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最高檢聞令即動,開展“厲行節約、制止浪費”專項活動,在殘食回收處安裝攝像監控設備,專人定時回放查看,每天各抽調2名幹部進行聯合督查,對少數浪費嚴重的檢察人員及時提醒、適時通報批評,推動形成人人爭做“光盤俠”,不當“必剩客”的良好就餐氛圍。

黨中央作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大決策部署後,最高檢制定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提出了11條具體舉措,對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作出細化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積極落實。

提到“三個自覺”,就不能不提2020年春節的那場大疫。猝不及防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刻骨銘心的方式植入中華民族的記憶深處,既是對國家治理的一場大考,也是對檢察機關踐行“三個自覺”的特殊考驗。

“經歷這次大考,我們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更加深刻體會到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今年因疫情遲來的全國兩會上,聆聽最高檢工作報告時,人們的思緒會回到那場驚心動魄的戰“疫”中,感受“三個自覺”在戰“疫”中的加速度——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

一手抓防疫,一手抓辦案。

猶記得,最高檢以每週一次的領跑速度,連續發佈10批次共計55個典型案例。這55個典型案例發佈時大部分並未宣判,這完全突破了人們對典型案例應當判決“蓋棺論定”後再發布的一般認知,意味著檢察機關要對這批案例承擔更大的司法責任。但如果等判決生效再發布,顯然滿足不了疫情防控期間維護社會秩序、預防違法犯罪的現實需要。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在一次內部會議上提到的細節令人感慨:“每週發佈一批典型案例,工作強度之高前所未有,對每一批入選的典型案例都要反覆打磨推敲,確保法律適用準確。有時自己在夜裡思考這些案例常常會失眠睡不著。”

讓人印象深刻的是,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的同時,相關重點工作也沒有因為疫情而耽誤“工期”。

✎ 12309檢察服務熱線24小時暢通“不打烊”“不掉線”,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穩步推進;

✎ 持續落實服務民營經濟11項檢察政策,切實做到少捕慎訴,併發布典型案例加強指導;

✎ 各地特別是湖北檢察機關聞令而動,堅持自身防疫與依法履職兩手抓,深入社區參與一線聯防聯控,以法與情寫就中國抗疫故事檢察篇章……種種務實行動無不詮釋著戰“疫”中的“三個自覺”。

這樣的自覺,贏得了代表委員們的掌聲,也獲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陳敏爾在全國兩會上評價檢察工作時特意提到了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在他看來,最高檢工作報告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彰顯了司法機關的初心使命和責任擔當。

對於檢察機關體現出的政治自覺,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袁家軍(時任浙江省省長)在全國兩會上也給予積極評價:最高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充分體現了護航發展大局的責任擔當和改革創新的精神,交出了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優異成績單”。

歷史常常以驚心動魄留下深刻印記,也常常以峰迴路轉寫下絢麗篇章。

9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聯合舉辦的“國家治理現代化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討會”在京召開。

2020年的一個秋日,北京香山漸紅的黃櫨樹葉成就了京城最濃的秋色,在帶給遊人美的享受之際,也增添了收穫的色彩。在國家檢察官學院香山校區,一場司法界和法學理論界高度關注的研討會——國家治理現代化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討會在這裡舉行。


這一場中國檢察的“自覺”之旅

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參加“控辯審”三人談,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細緻的權威解讀。

而在一年前的一個秋日,距離此地41公里的國家檢察官學院沙河校區,最高檢領導和大法官姜偉、大律師田文昌參加“控辯審三人談”,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細緻的權威解讀。

時間距離一年,空間距離41公里,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情況的變化與時空距離相比顯得更為巨大——一年前,不少人還在質疑提出70%的適用率是不是有點“冒進”,一年後,即便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也已穩定在80%以上。

事非經過不知難。誰也沒有料到,這80%會來得如此不易。

在許多司法界和法學界人士看來,2018年10月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確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無疑是一場“革命”:本質上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種訴訟模式,這樣的制度設計對被告人和被害人、對國家和社會都有利。但這場“革命”最初有些乏力:直到2019年6月,檢察環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還只有38.4%。

必須將“革命”進行到底!最高檢從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去認識這項制度的重大意義,作出了年底當月70%適用率的工作要求。沒想到,這一目標將最高檢拋在了風口浪尖上。外部有不解的認為這樣“高歌猛進”未免有點“急功近利”;檢察機關內部也有人認為這樣“下指標”有“形式主義”之嫌,甚至當作問題反映給了中央巡視組。

面對質疑和不解,最高檢黨組並沒有動搖,反而堅定了信心:爭論討論越充分,越能凝聚法治最大“公約數”,越能凝聚共識共同努力推進這項制度。

為凝聚更多共識,一場由60名法官、139名檢察官和部分律師參加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檢法同堂培訓”旋即開展。在這次培訓班上,最高檢領導以參加“控辯審三人談”的形式回應了司法界和檢察官關注的“70%適用率”問題:“法院審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不分類型,加在一起,一審以後上訴的10%左右,原則上沒有超過15%。也就是說,一審以後的認罪率在80%以上。如果在偵查階段、在審查起訴階段,努力地去做工作,70%左右的認罪認罰是符合實際的。”

在檢察機關的內部會議上,最高檢領導對提出“70%適用率”的原因講得更為直白:法律並沒有也不可能明確規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要做到多少,適用率不那麼高似乎也沒有人“追責”。但作為人民檢察院的人民檢察官,要想清楚,推進這項制度,能減少多少重複犯罪,能減少多少被告人與被害人間的再次恩怨甚至仇殺,化解多少矛盾?如果不以求極致的態度把法律規定的這項制度落實好,怎樣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真正形成法治自覺?

如是“掏心窩子的話”讓廣大檢察人員瞭解了最高檢黨組努力推進這項制度的良苦用心,也得到了中央巡視組的理解和支持。

思想認識雖然逐漸統一了,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檢察機關履行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的典型制度設計,客觀上賦予了檢察機關更重的責任。河北省任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吳文莉坦言,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整個訴訟效率提高了,但檢察環節工作量和工作難度也倍增,基層一開始確實存在“不願用、不善用”的問題。

不過,對吳文莉來說,“不願用、不善用”的問題在辦案中迎刃而解。“被告人認罪,被害人諒解,被損害的社會關係得到修復,這是包括我們辦案人在內的各方最願意看到的。與此同時,最高檢加強頂層設計,通過與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意見、組織培訓、開展案例教學,及時解答基層適用困惑,確保了這一制度有力推進、有效運轉。”吳文莉說。

最終,在最高檢的持續推動引領下,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到2019年12月達83%,即便是在疫情防控期間的2020年上半年,適用率也穩定在80%以上。

半年的時間,適用率從38.4%紮實達到83%。一些法律界人士將這看成是法治自覺帶來的“奇蹟”。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師協會會長才華認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83%體現了檢察機關在提升罪犯改造效果、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努力,是踐行法治自覺的主動作為。

2020年10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檢察機關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得到與會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充分肯定。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指出,最高檢依法履職,深化檢察領域司法體制改革,認真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取得了良好效果,為經濟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實踐證明,這一制度不僅有利於提升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更有利於快速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罪犯主動認罪和進行自我改造,既維護了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又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人際對立。人民檢察院要發揮好主導作用,繼續推進落實這項改革,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積極主動、準確規範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審判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有機統一。

不畏浮雲遮望眼,只緣身在最高層。

按照慣例,最高檢年度工作報告只報告過去一年的工作,全國人大換屆時報告過去五年的工作。但人們發現,2020年的最高檢“年度”工作報告帶給公眾的是“跨年度”驚喜:報告專門集中分析刑事犯罪20年來的變化,在附件中還用圖表清晰標註出20年來主要犯罪趨勢、走向。


這一場中國檢察的“自覺”之旅

惜字如金的工作報告不惜篇幅對20年數據背後的意義著重闡釋:嚴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會治安形式持續好轉,人民群眾收穫實實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會治理進入新階段,人民群眾對社會發展內涵有新的期待。

這樣的重磅數據一經公佈,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媒體報道評論。

澎湃新聞網發表的評論稱,中國法治環境“輕舟已過萬重山”,最高檢不拘泥於“年度報告”的程式,而是放在“中觀尺度”下回顧中國的法治進程、犯罪態勢的改變,用“硬核的數據”讓公眾體會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奮飛的視野中,報告中對20年犯罪趨勢的分析意義已經超越20年數據變化本身。無論是對法學理論研究,還是對司法實踐,乃至對社會治理,都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在他看來,犯罪結構發生變化,司法的理念、政策該如何跟進、適應?全社會都應該有更全面的認識、更深入的理解、更深刻的思考。“這也讓這份報告更有史料價值,更是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為法治擔當。”

在許多司法界人士看來,這樣的“法治擔當”,正是檢察自覺的典型例證——沒有誰要求檢察機關總結公佈這些數據並據此分析刑事犯罪的趨勢,檢察機關在履職中主動作為,為國家治理、頂層設計提供重要參數依據,是自我加壓、更加精準有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務實行動。

事實上,公佈辦案數據並非只在全國兩會期間。早在2019年10月,最高檢就對外公佈了當年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如今,按季度對檢察業務統計數據進行公開發布已成為常態。

跨越歷史的分析是為了更好地預判未來的趨勢,在總結犯罪趨勢、司法規律、治理狀態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出社會治理哪裡還沒有跟上,怎樣去跟緊跟進。對此,最高檢領導曾有一個形象的比方:公佈檢察辦案數據並進行分析,可以瞭解檢察辦案的短板在哪裡、弱項在哪裡,然後精準發力,促進檢察工作提質增效;更重要的是,可以給國家治理提供一份“天氣預報”,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檢察智慧。

類似於為國家治理提供“天氣預報”的檢察自覺,在最高檢領導走訪各民主黨派中央時,民主黨派人士如數家珍、印象深刻——沒完沒了地抓“一號檢察建議”;用真情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積極履行檢察職能推進“掛案”清理;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

馬克思說,一個問題,只有當它被提出來時,意味著解決問題的條件已經具備了。

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憲法法律的規定、落實檢察履職的要求,都要靠“三個自覺”。但“自覺”並非天然就有。檢察人員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究竟如何體現、如何評價?

經過長時間調研思考,最高檢黨組用心、用力抓起檢察官業績考評機制: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轉化成具體的考核內容和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評價指標,通過考評從上到下傳導至基層,壓實到檢察官,落實到檢察官辦理的每個案件、開展的每項業務中,精準區分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讓強者更優、弱者更強,讓不適者有適合崗位,實現各得其所。

這樣的檢察官業績考評機制,也正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幹部考核評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科學定崗定責,合理分配任務,加強績效考核,引導幹部愛崗敬業、勤奮工作,防止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

然而,業績考評被公認為是管理學上的“珠穆朗瑪峰”,

絕不是輕輕鬆鬆、敲鑼打鼓就能落實的。

事實上,檢察機關的考評工作年年有,但以前似乎總是停留在“吃大鍋飯”階段,考評結果幾乎都可以猜得到——你好我好大家好。怎樣才能跳出這樣的考評怪圈,真正考出“自覺”、考出檢察內生動力?

最高檢黨組清醒地認識到,絕不能再延續過去以數量、工作量為主的考核思路,要以辦案質量和效果為核心,在重質量、增效果中要效率、看數量。抓實業績考評,決不能簡單地下指標,而要堅持質效為重,同時也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由於各級檢察機關、不同檢察院實際情況不盡相同,用一套標準來考察全國檢察機關既不現實也不科學。因此,最高檢在制定業績考評機制時就明確指出:最高檢只做原則性要求,各級檢察院要結合實際、自主調整,制訂本地、本院的實施方案和具體考評指標,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總結、健全、完善。

萬事開頭難。要讓全體檢察人員都迅速“消化”全新的業績考評機制也並非易事。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健

向記者坦言,2020年4月,剛得知被省院選為業績考評的試點院時,他心裡頗為“忐忑”。但幾個月下來,長春經開區檢察院經歷了“一頭霧水”“咬緊牙關”“豁然開朗”三個階段之後,目前已“漸入佳境”,逐漸嚐到了業績考評的甜頭:“服務大局主動性不高、社會矛盾化解效果不好等問題迎刃而解。”

和李健一樣,很多檢察官都感受到了業績考評“指揮棒”的作用正在逐步凸顯:考和不考就是不一樣,通過考評不僅看到了差距,還知道差在哪兒、為什麼差、怎樣趕得上。

軟肩膀挑不起硬擔子,鐵肩膀才能擔起新使命。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儘管各地檢察機關各部門的具體考核指標體系不盡相同,但方向是共通的——把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融入考評體系,精準區分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激發出檢察隊伍的動力和活力。

‍‍‍‍‍‍江水奔流,前後相繼。‍‍‍‍‍‍

2020年的五四青年節,B站獻給新一代的青年宣言片《後浪》刷屏。
如果把檢察事業看作一個人,那麼,在新時代檢察新理念指引下,經歷了系統性、整體性、重塑性變革的檢察事業無疑是一個充滿朝氣的年輕人。這個年輕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理念,有自覺的行動。

沒完沒了地抓“一號檢察建議”、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履行主導責任、用真情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檢察長帶頭辦案閱卷、激活沉睡的“正當防衛”、主動公佈檢察業務辦案數據、建立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推行檢察官業績考評機制……一段時期以來,最高檢黨組“心心念”並持續抓的重點檢察工作,無一不是強化“三個自覺”“自我加壓”的註腳。也正因為切實踐行“三個自覺”,擼起袖子加油乾的檢察事業才獲得了人民群眾的肯定——在2020年全國兩會上,最高檢工作報告贊成率創下歷史新高。

以過去為鏡,方能照亮未來。對過往的檢察工作,最高檢黨組有著清醒的認識:人民群眾的滿意是“易碎品”,“三個自覺”永遠在路上!面對黨中央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檢察工作還只是剛“破題”,離“解題”“答題”“交出優異答卷”還差得很遠。

心裡有火,眼裡有光!一個國家最好看的風景,就是這個國家的年輕人。一項事業最好的時代,就是浴火重生鳳凰涅槃的時刻。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在京召開,為經濟社會發展擘畫出新的藍圖。不到二十天,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召開,對新時期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部署。如何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落到實處,更好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回望中國檢察的這場“自覺”之旅,我們有理由期待,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剛剛經歷了重塑性變革的檢察機關,將繼續奔湧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洪流中,以“三個自覺”書寫更為宏偉的檢察篇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