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起,日本外觀設計法修正案部分條款生效!

2020年4月1日起,日本外觀設計法修正案部分條款生效!

日本專利局(JPO)公佈了《外觀設計法修正案》,大多數修訂條款從2020年4月1日生效,部分條款稍晚生效,具體日期待定。修正案對註冊程序和權利實施都有影響。

最顯著的變化是,保護期限延長至申請日起25年。該條適用於2020年4月1日或之後的申請。此前,保護期為註冊之日起20年。此外,修正案允許包含多個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但相關條款的生效日期待定。一旦實施,申請人將能提交屬於洛迦諾分類同一類別的多個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

判斷是否具備創造性的理由(在日本註冊外觀設計要求具備新穎性、非顯而易見性和創造性)已有所擴展,形狀或樣式如已經在線發佈,即便不為公眾所知也不再滿足創造性要求。

另外,一項新的條款允許為一套物品中的一部分註冊外觀設計。一件物品的某一部分可以註冊外觀設計,例如叉子或湯勺的手柄;而一套物品的一個設計可以涵蓋一整套物品,例如一套餐盤。

此前,外觀設計制度允許註冊關聯外觀設計,只要關聯外觀設計申請在首份外觀設計的最早申請日起8個月內提交。而修正案規定,

申請人可以從首份外觀設計最早申請日起10年內提交關聯外觀設計申請。延長期限是為了鼓勵順應市場趨勢的關聯外觀設計註冊,這種更有效的申請方式能讓申請人獲益。另一項修訂使連續註冊成為可能,這適用於僅與關聯外觀設計相似的設計。此類申請可從主外觀設計的最早申請日起10年內提交,保護期為主外觀設計申請日起25年。

修正案還擴大了外觀設計的保護範圍,將圖形用戶界面(GUI)、建築物的設計(內部和外部)以及有形物體(小汽車、包和瓶子等)的可移動特徵納入到保護範圍內。非直接侵權行為的範圍也有所擴展,包括為避免侵權將侵權產品分割成多個部分進行製造或進口的行為。

該修正案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保護的範圍以及侵權認定範圍的擴大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了確定性和安全性,有助於他們提交更多外觀設計申請。

編譯自www.ip-cos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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