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暴跌“穿倉” 投資者何去何從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記者 朱夢秋)昨夜,不少中國銀行原油寶的投資者難以入眠。在經歷過4月20日美國WTI原油期貨2005合約價格暴跌至負值後,部分投資者通過微信群或者QQ群聚集在一起,期望通過對中國銀行提起集體訴訟來挽回損失。

一覺醒來,從天堂到地獄

“我買了5萬(元)的原油寶,現在5萬(元)沒了,還倒欠了銀行十幾萬(元),不敢跟家人說,只能在樓道里偷偷哭。”一位男士在維權群中說道。

據瞭解,原油寶是中國銀行推出的一款與石油期貨掛鉤的產品,類似期貨交易操作。此次受損投資者購買的產品是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期貨合約,該合約的交易截止時間是4月20日晚10點。購買原油寶後,投資者可以選擇“到期移倉”或者“到期軋差”兩種結算方式,意思是合約到期後,如果投資者還有油沒有賣出,銀行就可以通過移倉或者軋差來處理投資者手中的頭寸。

截至4月20日晚10點,該合約的報價為11.7美元。就在原油寶停止交易後,悲劇開始上演, 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價格開始劇烈下挫,最低甚至下探到-40美元附近,史無前例。最終,中國銀行公佈了當日的結算價為-37.63美元,換算成人民幣是-266.12元。

4月21日早晨,原油寶投資者一覺醒來,發現原油寶賬戶竟然“穿倉”了,原來的持倉不僅全部清零,甚至還需要賠付中國銀行每桶油266.12元,相當於損失擴大了數倍,沒有槓桿的情況下也形成了負債。

中國銀行似乎也覺得這個價格有點“荒謬”,於是在4月21日上午6時發佈公告表示,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結算價歷史上首次收於負值,銀行正在積極聯絡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確認結算價格的有效性和相關結算安排,受此影響,原油寶產品中的美國原油合約暫停交易一天。

然而,經過一天焦急的等待後,投資者沒有盼來好消息,而是等到了中國銀行確認該負值價格有效的通知。同時,有投資者還收到了中國銀行發送的短信通知,“請多頭持倉客戶根據平倉損益及時補足交割款。”

“我可以接受虧損,但是絕對不接受賠償!”維權群內投資者的呼聲高漲。部分投資者抱著抄底石油的心態入局,因此投資金額較大,中國商報記者所在的微信維權群中,有投資者“曬”出了一張平倉損失高達357萬元的截圖。

原油寶暴跌“穿倉” 投資者何去何從

在維權群中有不少人質疑,為何合約價格如此急劇下跌沒有觸發強制平倉機制,而是任由其降至負值。根據原油寶產品協議,銀行可以根據實際的市場情況,確定強制平倉最低保證金比例要求,並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告知,強制平倉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他們可以提前移倉,也可以強制平倉,只要採取了任何一項措施都不會導致如今的損失!”有投資者憤慨地表示。

中國銀行客服對此回應道,之所以沒有強制平倉是因為投資者是在4月20日晚10點以後虧損超過20%的,已經過了與投資者約定的最後交易時間,所以不會強制平倉。

然而,4月22日晚間,中國銀行發佈的公告則給出了其他的原因,“對於原油寶產品,當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對於已經確定進入移倉或者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照結算價格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

暴跌早有預兆

“從合約來看,目前中國銀行的做法是沒有太大問題的。”天首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陳成對記者表示,“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其在技術操作層面沒有問題。”

“負油價”其實早有徵兆。上週CME就對交易規則進行了調整,允許油價降至負值。“這應該是一個信號,市場上其他機構都接收到了,提前做好了準備,但奇怪的是,中國銀行沒有對此有足夠準備,也並未對投資者進行充分風險提示,而是仍然根據合同,臨近合約到期日才進行操作,令人匪夷所思。”陳成表示。

據瞭解,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早在4月14日至15日就完成了WTI原油5月合約的移倉換月工作,當時平倉的價格約在20至21美元之間,而中國銀行卻因為將移倉換月工作安排在臨近合約到期日,致使平倉價格低至負值,讓投資者蒙受了本不應該出現的損失。

在陳成看來,中國銀行的原油寶持有如此大額的資金,操作者更應該提高責任心,並且捕捉到外行難以發現的信號。中國銀行是否注意到CME改變交易規則的信號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在產品銷售期間,還是上週市場風險已然初露端倪,中國銀行都未對投資者提供充分的風險提示。

“但凡中國銀行告訴我油價可能會跌到負值,我也不會一直握著手裡這幾百桶油等他們給我到期移倉,我可能早就平倉了。”一位北京的投資者對記者表示,其在上週接到了中國銀行打來的電話,提示她下一個合約將會有7美元的“升水”(此處的“升水”是指新合約與舊合約之間的價差,如果新合約漲價是“升水”,降價則是“貼水”),但是完全沒有關於 “負油價”的任何提醒,這直接導致了她對於市場的判斷出現偏差。

當投資者期望借“未盡風險提示義務”來質問中國銀行時,卻意外地發現合約中並未明確約定中國銀行有風險提示的義務。作為一家國內排名前列的大行,對於如此高風險的產品,在格式合同中卻並未規定自身的風險提示義務,在法律人士看來,這是不合理的。

律師怎麼看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韓澤華律師團隊認為,中國銀行作為專業金融機構,具備大量專業人員,相對於一般投資者,應該更熟悉國際原油期貨交易規則,對相應風險也更加敏感。然而,中國銀行卻在原油寶產品中規定了不合適的移倉換約日(交易日的倒數第二天),導致中國銀行在原油寶超頻進行平倉時,遭遇重大流動性問題,產生鉅虧。

據悉,購買原油寶產品默認“到期移倉”。中國商報記者注意到,五天前中國銀行在微信公眾號曾發佈過一篇《原油寶移倉必讀》的文章,其中提到,在原油寶新舊合約的移倉中,無論結算價差高低或者是否“升水”,投資者都不會因為移倉承擔任何損失或者獲取任何收益。

原油寶暴跌“穿倉” 投資者何去何從

當投資者選擇了到期移倉,原油寶交易截止後,中國銀行會凍結投資者全部操作行為,投資者無法進行任何操作,也無法知悉銀行後續的操作細節,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中國銀行已經突破了簡單的代理身份,成為了實質的決策者與交易者。

部分投資者認為,中國銀行原油寶 停止交割的時間在4月20日晚10點,應當以當時的價格11.7美元來作為結算價,而不應該以之後的暴跌價格結算。

韓澤華律師團隊認為,中國銀行一方面承諾移倉不會遭受損失且保證金低於20%將進行平倉,另一方面又在凍結客戶交易權限的情形下主動交易,以市場最低價成交,並由此要求客戶承擔其交易帶來的損失,客戶無法對自身遭受損失進行補救,而中國銀行放任該損失的無限擴大。

“從這個角度看,中國銀行並未履行任何應盡義務,其風控存在嚴重不合規問題,其對金融判斷的能力及系統也無法達到一個國有大行應有的標準,銀行與客戶之間權責不對等。”該律師團隊認為。

截至發稿,維權群中依舊十分“熱鬧”,孰是孰非中國銀行與投資者各執一詞,那些因為購買原油寶產品而揹負債務的投資者最後能否贏得這場“拉鋸戰”呢?本報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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