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9月6日我局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931-5721461(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皋蘭分局)
通訊地址:皋蘭縣名藩大道建德大廈8樓
2021-03-31 18:28:04 佚名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9月6日我局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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