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記者從湖北天門市社會救助局獲悉,為進一步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經天門市政府批准,
即日起,依照相關規定對天門市2020年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和孤兒養育標準進行調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19年的600元/人.月調整為630元/人.月;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19年的4800元/人.年調整為5400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9年的1200元/人.月調整為1260 元/人.月;
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9年的8100元/人.年調整為9000元/人.年;
散居孤兒養育標準調整為1260元/人.月;
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養育標準調整為2016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