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書

申 請 書

申請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XX省XX市XX區X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XX省XX市XX區XXX街道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

申請事項:

請求依法決定將被申請人XXX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在徵信系統予以記錄。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XXXX糾紛”一案,XXXXX人民法院作出了(XXXX)XXX民初字XXX號民事判決書,被申請人在履行給付義務的期限屆滿後,未履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依法應對其進行信用懲戒。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司法解釋》第五百一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二條之規定,特提出本申請,請予以准許。

此 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

2、(XXXX)XXX民初字XXX號民事判決書複印件1份;

3、申請人申請執行的材料複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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