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年邵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出爐!

4月30日

邵陽市教育局發佈

《關於做好2020年邵陽市高中階段

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縣市區切實提高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

鼓勵和引導有意願的初中畢業生

都能夠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邵陽市市區

普通高中如何招生?

最新:2020年邵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出爐!

根據《2020年邵陽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邵陽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遵守公開公平、考生自願、擇優錄取、普職協調的基本原則,市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所屬市區範圍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縣(市)招生。


招生類別

指標生:邵陽市區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區各初中學校。

擇優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第入圍的基礎上,以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學生志願,按總分排序進行擇優錄取。

自主生: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生對象為本校招生範圍內且在當地參加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組織測試。

報考自主生的學生只能報考具有自主生招生資格的同一批次的一所學校的一個項目,同批次報多個學校或多個項目的,取消自主生資格。


志願填報

填報時間:2020年8月6日-8月9日。

填報方式:2020年起,我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知分”填報志願,中考分數公佈後填報志願。考生在中考成績公佈後,登錄志願填報與錄取網址(可在邵陽市教育局網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關鏈接),根據自己的中考成績和學校招生計劃,自主選擇學校填報。

填報數量:考生可填報1個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擇優生志願(湘郡銘志學校比照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志願),1個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志願(有指標生資質學生填報),3個公辦非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志願,3個民辦普通高中志願。


注意事項

考生要牢記自己的登錄密碼並注意保密,因密碼洩露導致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承擔。因密碼忘記需要重置的,考生須寫好申請交學校,由學校管理員與中招辦聯繫修改密碼。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以修改自己的志願。志願填報時間截止後不能再修改。

填報普通高中志願時一定要慎重,不能隨意,一旦錄取後不得改錄到其它學校。


錄取批次

2020年邵陽市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分二個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擇優、指標生、自主生錄取(湘郡銘志學校比照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批次錄取)。

第二批次

,非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擇優、自主生錄取。

其中第二批次為平行志願,按填報的志願順序依次投檔(先投第一志願,再投第二志願,以此類推,志願順序會影響錄取結果)。


指標生錄取規則

1.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中考9科滿分值的70%,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C等或以上等第。

2.錄取時,錄取系統對具備指標生資格並填報了指標生志願的學生按中考總分進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標生計劃、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標準進行錄取並公佈。

3.凡低於最低控制標準或沒有入圍的考生不能錄取,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標生計劃由錄取系統自動按志願擇優補錄並公佈。

4.

未被指標誌願錄取的學生,將按流程進入下一錄取批次。


招生優待

保留“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籍考生”“烈士子女”“軍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等。若相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有明確要求的,則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若相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沒有明確要求的,則優惠分值為5分,2020年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參加中考的給予10分優惠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計入錄取。優惠對象的各種證件(原件)必須在6月30日前由學校彙總交市教育局審核後方為有效。

從2018年起至2020年,按縣域內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的2%招收指標生批次落選的建檔立卡貧困生,對進入高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的建檔立卡貧困生做到應招盡招


邵陽市中等職業教育

如何招生?

根據《2020年邵陽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城鎮待業青年。非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主要招收在職在崗青年、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和城鎮待業青年。

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就讀各職業學校需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畢業證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

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含具有高中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

學制原則上為一年,免修文化基礎課,重點學習專業基本理論和專業技能。

高中階段普高和中職志願可以跨類填報。錄取時,原則上按照“先普高,再中職”的順序分類分批次錄取。

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以及各類特殊教育學校中的全日制殘疾中職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享受免學費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特別注意

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嚴禁以任何名目跨縣市區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生。

被普通高中正常錄取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一律不予註冊普通高中學籍。

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

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嚴禁同時或者交叉註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進一步嚴明招生紀律


嚴禁招生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嚴禁在招生過程中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

嚴禁招生學校向生源學校或教師支付招生費用,生源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招生學校索要、收取任何名義的經費、實物;

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干預、替代學生填報志願;

嚴禁公民辦普通高中不按照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招生;

嚴禁中等職業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辦學點或與其他學校、教育機構開展聯合辦學,提前招收初中未畢業學生,舉辦普高班或擅自開辦國控專業,以虛假註冊、雙重註冊學籍等違法違規手段套取國家資助專項資金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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