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羅源法院:開闢法律快車道 撐起勞動者權益“保護傘”

東南網5月2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 通訊員 張章武)按時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權益的核心,拖欠勞動報酬是涉及民生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近年來,福州羅源法院以解決欠薪問題為重點,打通訴前、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為廣大勞動者們開闢了一條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快車道,以公正司法、高效服務的為民情懷,撐起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傘”。

羅源法院相關人士介紹,在五一國際勞動節之際,這個案例生動體現了羅源法院如何為廣大勞動者依法維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情回顧:2008年11月,李某在未與某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進入該公司擔任操作工,後某公司因經營困難, 2012年11月起拖欠李某工資,李某於2013年7月離開該公司。後李某就某公司拖欠工資一事向羅源法院提起訴訟,羅源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某公司之間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根據該公司給李某發放工資的情況可以明確雙方的勞動關係,雙方的勞動爭議應受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規範。雙方的勞動關係應當自李某離職時予以終止。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某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李某工資,否則應依法支付李某經濟補償金。

羅源法院相關人士介紹,某公司拖欠李某的工資僅僅是個例,自2012年11月起,該公司由於經營不善,開始拖欠部分員工工資,自2015年起暴發大量執行案件,羅源法院共立案某公司執行案件153件,執行總標的為173210304元,其中勞動爭議糾紛案件132件,執行總標的為3462225元。

由於執行款長期無法執行到位,工人牴觸情緒嚴重,多位員工到縣政府等地上訪。為避免矛盾激化,羅源法院多次配合羅源縣政府做好釋法說理工作。由於羅源法院非首封法院,故無處置權,且某公司的資產經多次處置仍無果,該公司員工無法參與分配。鑑於所涉被執行人人數眾多,關涉利益重大,羅源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積極與各方協調,最終,羅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啟用農民工工資應急保障金代墊了962225元以解決部分某公司員工工資案件,避免了一起群體性事件。

據悉,羅源法院還多次向擁有某公司土地和廠房處置權的福州中院發函,積極和中院承辦人溝通,希望對工人工資案件予以優先考慮,以保障涉民生案件的圓滿執行。經多番協調,福州中院撥付了3462225元用於處理農民工案件,其中的962225元予以退還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剩餘款項用於解決後期拖欠工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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