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這家公司產品上市的時候連某某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這句話是上次喝酒的時候,朋友阿飛提到的。來源跟我預想的一模一樣,阿飛的母親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賣某保健品,又能降血壓,又能抗衰老,產品吹的神乎其神,原價19800現在只要6888元,最重要的是產品上市的時候,還有不少明星送上祝福,產品牛逼,公司強大,阿飛媽媽馬上買了一個療程。阿飛得知這個消息後大呼上當,老媽就祭出了上述名言。


1、名人效應的前世今生

1985年,廣東的一家藥廠三九集團,生產了一種治療慢性胃病的藥,叫作“三九胃泰”。慢性胃炎是中國人最常見的慢性病,所以胃藥的市場非常之大,同時也魚龍混雜,各種牌子的藥層出不窮,還有的假冒“三九胃泰”的名號。藥廠找到廣告公司,想要拍攝一個廣告來給自己正名。正好,公司一個員工,是記者出身,採訪過演員李默然,便提出請他來給廣告做代言。

不久,一則廣告出現在了央視。身穿西裝、一臉正氣的李老爺子,對著觀眾說:幹我們這一行,生活沒有規律,不少人患上了胃病……


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李默然老師成了中國明星代言廣告的第一人

廠家們嚐到明星代言的甜頭後,便一法不可收拾。從此明星代言廣告霸佔了我們的熒屏。

照理說,廠家獲得了營銷效果,明星獲得了變現收益,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事兒。但總有人動歪心眼,讓好事變壞事兒。隨著明星代言越來越多,也有不少不法商家運用這個套路迅速取得消費者信任,使得不少人上當受騙。

隨後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加強管理

根據2014年發佈的新規,廣告經營者、發佈者將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一起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消費者找不到其購買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追回其損失時,可向發佈虛假廣告的平臺索賠。

與此同時,明星等個人在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也將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新規發佈後,明星代言的產品出了事兒,明星本人也是有連帶責任的。從此明星籤代方合約變得更加慎重。


2、換個思路,捲土重來

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明星代言負有連帶責任,而且一般而言,形象代言人是那種具有排他性的合作方式,也就是在合同期限內演員不得同時擔任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同行業產品的代言人,故費用很高。

所以形象大使、首席產品官、產品體驗官……一品名頭都來了,換湯不換藥。


3、要說套路,還是微商玩的溜

既然明星代言這麼麻煩,還貴。有沒有更省錢更有效果的套路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花最少的錢,利用各種名人,包裝公司或個人!

套路一:美國總統都接見過我

A公司組織花50萬請A國前總統、B國前總理、C國前首相之類的,這些退官員,搞個五星級酒店之類環境還不錯的場地,以類似中小企業發展論壇之類的名義,做個演講。請的時候跟這些退休老頭說好,有些企業家代表非常崇拜您,希望會後您能抽出10分鐘跟他們合個影。連請人帶場地,所有費用不到100萬。然後找200個這些小公司的頭頭們,每人收2萬合影費,400萬到手,拋去成本淨賺300萬。

然後這些小公司頭頭們,把這個合影發到了朋友圈,掛到了會議室,編成了吹牛話術!大用而特用!


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微商和奧巴馬

套路二:我公司新產品上市,一堆明星送祝福

如果說代言還有可能承擔責任,那送祝福對明星來講,無疑風險更少。而且無需經濟約,不少能直接落入自己的腰包。

就拿那些到退休年齡的明星來說,再到電視臺做節目是夠嗆了,假藥廣告這幾年又抓得嚴。只好採用網紅的套路,出賣形象,賺一票是一票。

而對說廠商來說,花2000塊錢,就能讓明星送上祝福,彷彿一夜之間成了明星的好哥們,何止划算,簡直太划算!!!

所以一時間,祝福視頻滿天飛,一夜之間所有人都成了明星的好朋友……


4、更進一步

有需求,就有供應,這不平臺都搞出來啦。一手資源,名碼標價,童叟無欺。

不要五萬八,不要兩萬八

只需要1999元,就能讓趙忠祥祝你父親生日快樂!

只需要4600你就能讓侯耀華祝你新產品上市大賣!


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某平臺明星們明碼標價


明星都送祝福了,還能是騙子公司?


拿來讓老人高興高興挺好,正常做商業宣傳也無可厚非,但別忘了好產品好服務才是王道,想著靠名人效應騙一波的,早晚要出事兒。

天道好輪迴,蒼天繞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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