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容易薅成“詐騙犯”?

互聯網平臺很多,各種優惠政策、信用卡積分,百億補貼、優惠券、返券、打車補貼,各大平臺為了吸引消費者,也是下了血本。同時,也導致很多薅羊毛集團的出現。

那麼法律上來看,薅羊毛、詐騙犯的主要區別在哪?看一下詐騙罪的定義: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所以作為普通消費者,以自己的真實身份,去享有優惠券,沒什麼問題。但冒用別人的身份,虛構交易等手段,大面積的去薅羊毛,就很有可能觸犯“詐騙罪”:

騙3000-3萬元的,判3年以下:最輕3個月拘役;

3萬到50萬的,判3-10年;

50萬元以上的,判10年到無期徒刑;

如果伴有下述情況,則會加重刑期: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如果不是詐騙,而是不小心遇到平臺bug,獲得的收益需要退回去嗎?這裡涉及民事訴訟,需要等待法院判決。2014年的亞馬遜案件,來看最終是平臺為系統錯誤造成的損失買單。

2014年,亞馬遜將一款售價為949元的“智能家居掃地機器人”標為94元,結果在不到12分鐘產生了3.4萬張訂單。之後亞馬遜對該款產品進行下架,並以“標錯價”為理由擅自刪除了相關訂單,退回買家已支付的貨款。2017年3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經過審理,終審判決亞馬遜經營方北京世紀卓越應當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法律後果,向提起訴訟的290名消費者分別賠償每臺機器的訂單金額與市場價之間的差價855元,律師費3000元。法院的判決理由是:若網購平臺不承擔賠償責任,將不利於對虛假促銷、惡意單方砍單行為的規制。該案被評為年度消費者維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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