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年度重疾補充險繳費將啟動,5個醫保年度共賠付8.7億

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2020-2021醫保年度參保繳費即將啟動,保費標準為30元/人/醫保年度,保障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五個醫保年度合計賠付8.7億元,受益人數6.9萬人,人均賠付1.2萬元。

保費為30元/人/醫保年度

重疾補充保險2020-2021醫保年度的承辦機構為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深圳市醫保局介紹,重疾補充保險具有兩個特點:一是保費低,當前承辦合同週期內的保費為30元/人/醫保年度;二是保障範圍廣,將不在國家基本藥品目錄範圍的藥物納入保障範圍,現重疾補充保險藥品目錄共有13個涉及多種抗腫瘤的藥物。

重疾補充保險的待遇包含兩部分:一是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二是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患重特大疾病的參保人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已辦理轉診、備案的市外醫療機構購買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五個醫保年度合計賠付8.7億元

重疾補充保險自開展以來,參保人數快速增長。2019醫保年度參保人數已達750萬,較首年參保人數增加264萬,覆蓋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總數的50.4%;截至2020年3月31日,五個醫保年度合計賠付8.7億元,受益人數6.9萬人,人均賠付1.2萬元。

根據政策規定,深圳戶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特困人員、非集中供養的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員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參加重疾補充保險,這些人員在享受待遇一時,個人自付累計金額由1萬元調整為2千元,支付比例由70%調整為80%。其中調增的支出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納入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承辦機構支出核算。

據悉,在原有待遇不變的基礎上,今年將特殊人群、本市戶籍嬰幼兒參保期延長為全年可參加重疾補充保險。同時,增加健康管理服務,進一步豐富重疾補充保險制度促健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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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可通過團體、一檔個賬足額劃扣、個人自費三種方式自願參保,具體如下:

(一)團體方式參保

1.適用人群

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員工;2020年4月份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已繳費到賬的在職員工家屬;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原單位退休員工。

2.辦理時段

用人單位申報時間:2020年5月1日9時至2020年5月29日18時止;繳費時間:2020年5月1日9時至2020年5月30日18時止。

3.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可在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官網,通過“單位網上服務系統”選擇“重疾單位參保”提交參保名單,申報成功後登錄平安SZ20主頁(網址:
http://www.pingan.com/sz20),點擊“2020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團體參保通道”,確認參保名單並完成繳費操作。

(二)一檔個賬足額劃扣方式參保

1.適用人群

2020年5月31日個人賬戶餘額大於等於5585.4元且在2020年6月未申請不參加重疾補充保險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

2.劃扣時間

於2020年7月初進行個人賬戶統一劃扣。

3.申請不參保辦理方式

(1)登錄個人網上服務系統申請(網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2020年6月1日9時至2020年6月30日18時期間,參保人按提示進行不參保操作。

(2)手機短信回覆:在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間收到“一檔個賬足額劃扣參保”提示短信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如申請不參保的可以短信回覆N,回覆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覆“N”的參保人如需重新申請參保,可在2020年6月25日9時至2020年6月30日18時登錄個人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三)個人自費方式參保

1.適用人群

不適用於前述兩種參保辦理方式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2.辦理時段

2020年6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

3.辦理途徑

參保人可關注“深圳醫保”、“深圳人社”、“深圳社保”、“i深圳”微信公眾號瞭解相關資訊,通過“城市一賬通”微信公眾號辦理參保繳費,或攜帶身份證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平安服務窗口現場辦理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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