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評審:把「人情」和「小圈子」曬在陽光下

“《意見》是到目前為止,針對科技評價改革規格最高、內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統的指導性文件。”

7月5日,科技部介紹《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連用3個“最”評價《意見》的出臺。他說,《意見》首次對科研機構績效評價做出系統部署,並針對科研人員在項目指南、評審過程、人才評價標準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和含金量的改革措施。

項目評審:把“人情”和“小圈子”曬在陽光下

長期以來,科研人員為項目申報的繁瑣而頭疼,被“人情評審”所困擾。對此,《意見》強調,完善項目指南編制和發佈機制,提高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要實行“陽光下的評審”等,形成了覆蓋項目評審全流程各關鍵環節的制度規範。

“按照項目分類評價管理的要求,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評審工作堅持每位專家獨立對每個項目評價,包括投票(定性評價)和評分(定量評價),評審結果排序明確按照建議立項的得票率進行排序,如果得票率相同,再按照平均分排序。”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副司長解鑫說,這種做法避免單一依靠評分、少數專家惡意打分操縱評審結果的可能。

以往,科研項目申報者都要提交詳盡的申報材料,準備工作量大且耗時長,一番折騰下來苦不堪言,但往往只有少數申報者得以立項。

關於提高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方面,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推行“預申報+正式申報”的方式,申報者前期只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簡版”,進入下一輪正式申報後再準備正式申報書,極大減輕了科研人員的申報工作負擔。

解鑫表示,下一步,將項目執行關鍵節點的評估意見作為後續實施、經費安排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驗收評價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避免“專家到場說好話,幹好幹壞一個樣”的情形。

《意見》指出,國家自然科學獎三大獎實行按等級標準提名、獨立評審表決的機制,並明確一等獎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格參評二等獎。

針對人才“帽子疊加”、標準“一刀切”等突出問題,《意見》提出了統籌人才計劃、科學設立指標、正確使用評價結果等改革舉措。其中,備受科研人員好評的,當屬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

《意見》明確,“十三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突出質量貢獻績效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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