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絕不容忍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行爲

新華社香港10月10日電(記者戰豔)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0日在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會無畏無懼地依法應對,以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利益。

她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但這並不等於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不等於可用來處理若干應禁止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只能“備而不用”。

她表示,保安局局長上月引用《社團條例》採取行動(禁止以“港獨”為宗旨的所謂“香港民族黨”的運作),就是一個有力的說明。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對第23條立法工作的熱烈討論。她將認真聆聽,探討如何讓香港社會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對特區的憲制要求。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21年來依託祖國、面向世界,保持自身獨特優勢。要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的管治必須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

她表示,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在這“雙負責”下的行政長官,須全面、準確、堅定地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基本法的維護者、法治的捍衛者,以及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發展的促進者。面對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複雜情況和新矛盾,她和特區政府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會無畏無懼地依法應對,以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利益。為防微杜漸,特區政府也加強了各界對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的瞭解,在香港社會加強樹立“一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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