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爲參股公司銀行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72 證券簡稱:東江環保 公告編號:2018-92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參股公司銀行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擔保情況概述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於2018年10月24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與會董事以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於為東莞市豐業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公司參股公司東莞市豐業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豐業”)擬向銀行融資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期限為不超過15年。公司與東莞豐業控股股東東莞市和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和利”)擬按持股比例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司擔保金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4,400萬元,東莞和利的關聯公司廣東南峰集團有限公司和東莞市方中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的本次擔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上述擔保事項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文《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相違背的情況,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擔保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東莞市豐業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點:東莞市虎門港立沙大道15號行政樓205室

註冊資本:人民幣10,000萬元

主營業務:危險化學品;批發:危險化學品、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化學品);收集、貯存、處理、處置危險廢物)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東莞豐業資產總額人民幣33,277,753.54元,負債總額人民幣1,520,348.68元,淨資產人民幣31,757,404.86元;2017年營業收入為人民幣0元,淨利潤為人民幣-3,242,595.14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東莞豐業未經審計資產總額人民幣68,263,988.98元,負債總額人民幣39,211,555.25元,淨資產人民幣29,052,433.73元;2018年1-9月營業收入為人民幣0元,淨利潤為人民幣-2,704,971.13元。

與本公司的關係:本公司持有其20%股權。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為滿足項目建設資金需求,東莞豐業擬向銀行融資不超過人民幣2.2億元,期限為不超過15年。公司及東莞和利按持股比例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司擔保金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4,400萬元,擔保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及履行屆滿之日起兩年。

東莞和利的關聯公司廣東南峰集團有限公司和東莞市方中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的本次擔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東莞豐業為本公司參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0%股權。基於公司對東莞豐業行業前景、戰略意義、未來盈利能力等進行充分評估的基礎上,認為上述擔保事項風險可控。公司為東莞豐業提供擔保,有助於緩解其資金壓力,順利完成項目建設及運營,符合公平原則,保障本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上述擔保事項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文《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相違背的情況。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為參股公司銀行融資按持股比例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主要是為了保障其項目建設及順利投產,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資金需求,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本次擔保事項符合相關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本次擔保符合誠實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則,本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範擔保風險。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該議案時,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表決結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為參股公司銀行融資提供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連同本次擔保及公司為子公司廈門綠洲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擔保累計金額為人民幣125,956.86萬元,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9.14%,本公司的擔保均不存在逾期擔保以及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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