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賴小民有傳聞,舒淇、許晴工作室分別迴應

11月27日,有人在網絡發佈信息,內容為“賴小民 舒淇 許晴。。。”,引發輿論關注。

舒淇和許晴均為著名女演員。27日晚間,舒淇和許晴的工作室,分別通過媒體發佈聲明,回應“賴小民傳聞”。

其中,舒淇工作室在聲明中稱,“舒淇小姐不認識賴小民。”全文如下:

与赖小民有传闻,舒淇、许晴工作室分别回应

許晴工作室在聲明中,稱該傳聞為“關於許晴女士的不實信息”。全文如下:

与赖小民有传闻,舒淇、许晴工作室分别回应

同日,22點19分,舒淇還在其個人微博中寫道:“清者清 不落濁~~~這世上除了生離死別 其他的都不值得難過 執著 氣惱”。

与赖小民有传闻,舒淇、许晴工作室分别回应

賴小民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於今年4月落馬,10月被“雙開”。

今年10月,中紀委對賴小民的“雙開”通報中,大篇幅羅列了賴小民的違紀行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盲目擴張、無序經營導致公司嚴重偏離主責主業,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搞政治投機,為個人職務升遷拉關係,搞美化宣傳個人,撈取政治資本,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講排場、擺闊氣,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頻繁在私人會所和高檔餐廳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安排或接受下屬單位公款接待親屬旅遊。違反組織紀律,在人大代表選舉和幹部推薦過程中搞非組織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任人唯權、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汙染企業政治生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越級插手具體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

其中,提到其“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且“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

在其被紀委宣佈“雙開”現場,賴小民表示,完全接受組織的處分決定,對自己所犯的嚴重錯誤深感痛心。並告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以他為戒,遵紀守法,遠離腐敗,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与赖小民有传闻,舒淇、许晴工作室分别回应

11月初,最高檢發佈消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賴小民作出逮捕決定。

10月底至今,已有銀保監會、交通銀行、建行等多個金融單位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賴小民嚴重違紀違法案。

此前據媒體報道:辦案人員是在幾處賴小民的房產裡,搜出本外幣以人民幣計算,共計2.7億元的現金。

另據報道,賴小民有不少情人。

賴小民簡歷

1983年7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參加工作,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中央資金處副處長、處長,銀行二處處長,信貸管理司副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局級幹部,北京監管局籌備組組長,北京銀監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國銀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首席新聞發言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目前,兼任中國企業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國際商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2012年9月,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新京報記者 許騰飛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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