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石獅子,
距今已有90多年曆史了,
文保所呼籲市民愛護城市文物。
然而,
一位75歲老人對文物的“愛護”
卻有點另類
他本人也將因此收到刑罰……
這尊石風獅位於泉州市區威遠樓廣場,據石獅底座石牌顯示,這尊石獅有兩米多高,修建於1929年。青草石質地的風獅,坐北朝南,正對著鐘樓,已陪伴了威遠樓近九十載。
遺憾的是,
近日,市民發現
石獅的頭、口、足等部位
竟被人塗上一層水泥漿,
顏色與原來很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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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尊石風獅,被塗成這樣,真令人心痛。”據有關部門介紹,這是一種不可修復性的損壞↓↓
“具體什麼時間、什麼人來塗的,我們也不清楚!”站在石獅旁邊,泉州市威遠樓文物保管所主任吳培植心痛地說。
“根據《文物法》相關規定,這種行為已違法了!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麼人乾的?
當地警方經過調查,於10月17日17時許抓獲嫌疑人吳某周,75歲。
為什麼要破壞文物?
經初步審查,吳某周稱自己是一名民俗文化愛好者,因發現威遠樓前的石風獅像的口、足等部位有損毀且長期無人修繕,遂擅自利用附近修圍牆剩餘的水泥,對石風獅像損毀部位進行修補。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通告↓
疑犯找到了
網友卻吵起來了
↓↓
@熠—️️: 抓獲,用詞不當,人家是好心,有問題的是管理部門,日常損毀失修怎麼不吭聲,別人好心幫忙補了,才引起關注。
@.祥 .:說實話,我信了。一個法盲老人家本著愛護古物的心,卻辦了損傷文物的事。
@沫兒:這不是什麼損壞,沒有誰損壞會這麼刻意為之,首先是管理部門失責了,損壞很久了也沒人修補,大爺雖然是熱心,但是畢竟有些東西有一定規則,建議雙方都自省。
@≒1○○圓℡ :既然是民俗愛好者,居然會不懂石頭跟水泥的差異,哪怕是色差……
@蘭:好心辦壞事啊!
@恆港:還是要多科普宣傳啊!無知害死人啊!
@陰天小王子:這是文物啊,要保護最多加個罩子給它遮風擋雨,維納斯的斷臂你要好心給它補起來嗎?
@張志堅(山鷹):文物修復的宗旨是修舊如舊,而不是破壞性的翻新。
@Pinde:這個藉口真不錯!“關愛”那些失足少女也可以說去扶貧了?
@Wgz萬:對文物的修復要有專業知識,而且要修舊如舊,這位老先生已經對風獅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必須依法處理。
@威:公家財產哪能因個人喜好進行處理的,當是糊泥巴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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