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近幾年,婚外戀的事情越來越多,屢見不鮮。而結果往往都不會如人所願。一些有婦之夫在搞婚外戀時,為了取得女方的信任和好感,不僅僅捨得在女方身上花大本錢,買高檔服裝、名貴首飾、進高檔消費場所,通常還會對她信誓旦旦:“我是真的愛你,我和我太太已經沒有感情了,等我和她離婚後就和你結婚。”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女方生活在物質和精神享受裡,聽了他這話更是信以為真,甘心奉獻,和他保持親密的關係。這種情形,吃虧的總是女方。

女方愛上有婦之夫,不但得不到法律保障,還有可能被冠上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罪名,再加上這個社會還不能接納。

“ 第三者”這樣一個身份,而且被害的“太太”也來必肯“脫地讓位”,鬧來鬧去,愛上有婦之夫的女性往往會雞飛蛋打,落得個被玩弄的下場。第三者的帽子一直戴著,那麼對自己的名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我和妻子離婚後就和你結婚”。在未婚女性滿懷期待的時候他說出這樣的話。許多有婦之夫搞婚外戀時,都會對女方施以“同情攻勢”,不斷訴說妻子不體諒、不瞭解自己,以及對目前感情的渴求和需要,讓女方的受重視感和母性源源不斷地被激發,終於決定專心等待他結束“不值得延續的婚姻”。如果真是這樣,他會跟前妻撇清關係去找你。

“從這坑跳那坑”的男性,說不定哪天又跳到第三坑。而他們所以會養成這種跳動習慣性,實在是因為一直不願面對婚姻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溝通危機。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單身女性何苦選擇這類對婚姻毫無成熟觀念的男性為對象?他們一再在外人面前數落妻子的諸多不是,顯示缺乏解決夫妻爭執的智慧。而一味地抱怨“我和妻子個性不合”,也證明他無法容忍、尊重另一個人格品質與自己相異的個體,以後果真和他結合而朝夕相處,難保他不會重蹈覆轍,再造成婚姻危機。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有些已婚男性一句 “我需要你”讓多少女性甘心居於第三者地位,等待心上人離異後再披嫁裳。但婚煙是要夫妻雙方互相依靠的,這個道理相信女性不是不懂, 所以多半隻是拿“他需要我”當做和有婦之夫來往的藉口。即使真的只存奉獻之心,一旦和他結婚,自己也會有需要他、依靠他之時,那時這個伴侶是否能滿足你呢?

婚外戀,為情還是為欲?

所以,單身女性在擇偶時,還是儘量不要把有婦之夫列入可能的對象。因為凡是他們今天所說的妻子的種種不是,明天在你成為他的妻子後,一樣可能被他作為向其他外遇示好的理由,實在不必冒險嘗試。自己青春何必去浪費在一個這樣的男人身上。

忠告:不要寄希望於“準備與妻子離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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