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有鑑定無證人,敗訴機率大嗎?

琳琳-吾輩要做淑女


不大,敗訴的問題不必擔心。

證人證言在任何一種訴訟中都不是必要的證據。只有證人證言沒有其他真實的、客觀的證據輔助,沒有經過法庭的舉證質證,法院是不會承認其證明力的。如果證人作了偽證作了假證,輕則會導致訴訟失敗,重則會構成犯罪(即民事領域的虛假訴訟罪、幫助偽造證據罪和刑事領域的偽證罪)

鑑定結論屬於具有專業性質的從業人員依照其專業知識對案件關鍵部分進行鑑定後的成果,在《刑事訴訟法》中專門用專門的一項規定了其證明效力。雖說也要經過舉證質證環節,但是試想,法官是信一幫只是大致問一下姓名身份,而不知其詳細底細的證人說的話還是信那些專業從業者的書面結論?更何況,鑑定結論大多數都是由專業人士作出,再經過專業人士所屬的鑑定機構層層審批,最後加蓋鑑定結構的公章,比起證人證言還得在法庭上問,還得再同當事人方確認,鑑定結論的質證流程還要簡單許多,所謂的“零口供”定罪絕對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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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之法律觀


輕傷只是說明你的傷情鑑定結果,有報警記錄,是刑事案,按鑑定結果賠償,民事則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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