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自貢:老人去世未立遺囑24年後百萬遺產繼承引風波

四川新聞網自貢6月5日訊(趙永剛 李俊英 記者 徐昭磊)

1994年,老人許某去世後留有位於自貢市富順縣城黃金地段的營業門面房一間,老人生前並未立遺囑,只是口頭交代瞭如何處置該門面房。不想在24年後,這個價值百萬的家庭遺產竟引出了一段不小的風波。

老人去世後,留下的門面房一直租與他人,租金和房產證一直由女兒藍某芬代為管理。而宋某(系許某女兒藍某秀的兒子,藍某秀已經被法院宣告失蹤,宋某被指定為其財產代管人)認為自己應該代母親繼承該門面房房產及租金。由於協商未果,宋某一紙訴狀將其姨母藍某芬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並繼承該營業門面房的自2010年起至今約50餘萬租金及產權。

承辦法官在接手該案件後,首先向原告瞭解本案繼承人的情況,由於老人共有8個子女,且有的已經過世。經過認真梳理,本案有權繼承人共14人。其中繼承人4人,代位繼承人3人,轉繼承人6人,財產代管人1人即原告宋某本人,這些繼承人分散在五個省市。於是,富順法院向原告宋某解釋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所有有權繼承人都應享有繼承權,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將其餘12位有權繼承人追加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為儘快解決糾紛,承辦法官立即對相關權利繼承人逐一進行通知核實。基於“家和萬事興”的出發點考慮,承辦法官先後多次組織相關權利繼承人進行調解,希望以調解的方式來化解矛盾。

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各說各理,語言激動,情緒難以控制,調解一度陷入僵局。於是,法官立刻採取分開詢問、逐個談話的方式做思想疏通工作,並耐心、細緻向當事人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摸清大家的共同意見和分歧點,及時提出了該門面房的產權按9個份額,租金按10個份額分割這一調解方案,交各繼承人考慮並發表意見。該方案充分照顧了各繼承人的合法權益。經各繼承人反覆多次討論、協商,最終在該調解方案的基礎上達成了一致意見,原告宋某代母親保管房產和租金各一份,被告藍某芬繼承一份房產和租金,其餘各被告即有權繼承人繼承了相應的產權和租金。至此,這個積怨已久的家庭矛盾終於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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