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金融機構3日起正常上班,湖北機構可延長假期

2月1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下發《關於做好春節假期後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精神,各類金融機構及金

金融機構3日起正常上班,湖北機構可延長假期

融基礎設施相關機構,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各單位可結合當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實行彈性工作制,靈活調整作息時間,採取輪換上班、錯時上班,也可利用網絡辦公方式在家上班,儘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同時,要切實做好員工疫情防控,加強員工體溫檢測和防護,做到全體員工健康保護全覆蓋。

各單位員工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正在湖北地區的,要嚴格遵守湖北地區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凡近期已經從湖北地區返回工作地的,或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員工,應當按照國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觀達到14天,並嚴格落實監督性醫學觀察等措施。

對湖北地區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可按照地方省級政府統一要求,延長假期,但延長期間,應當按照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要求,採取應急值班、網絡辦公等方式,切實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務,以及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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