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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是開學季,宗某也帶著兒子去義烏當地的一傢俬立小學報名,但這次他被拒之門外,一打聽才知道,他因欠陳某30萬元貨款尚未支付,被義烏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這下,宗某急了,連忙去找先前一直躲避著不敢相見的陳某。在全部歸還欠款後,申請人陳某向法院提交了完畢結案申請。
據悉,這是今年9月份開學以來,第九例因被義烏法院限制消費,而遭遇私立學校“上學難”的案件。
記者瞭解到,今年1月,義烏榮獲國家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昨天(9月12日)下午,義烏市信用平臺網站被授予“全國標準化信用平臺網站”榮譽稱號。依託良好外部信用體系,義烏法院充分發揮聯合懲戒手段,有效破解執行難題,使失信者在申請貸款、招投標、資質認定、市場準入、資金補助等方面處處受限。
“例如,在招投標與政府採購領域,我們就與義烏城建委(建設局)達成協議,對於有未履行完畢執行案件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市法院相關負責人說,該措施從2017年9月份實行以來,共計執結以建築、建設、市政等公司為被執行人的案件230件,涉及被執行人45家,實現到位標的2.33億元,化解了一大批企業欠薪案件。
此外,義烏法院還聯合市科技局、財政局等多個部門對失信者實行限制申請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通過財政手段對失信企業進行限制。而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也於今年秋季開學季正式實施。
下一步,義烏法院將進一步發揮聯合懲戒效用,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活動空間,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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