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你害人不淺|6歲就愛上他的33歲剩女非他不嫁

最近,劉德華坐在家中,千里之外飛來是非。楊坤直播時一句:“

劉德華嚴格意義上不算一個歌手”。他的一句話,不僅把自己推上風尖浪口,也令劉德華穩坐各大熱搜榜。

劉德華在家中,不知道會不會抗議:“我不願意上熱搜。”

劉德華,你害人不淺|6歲就愛上他的33歲剩女非他不嫁

對於楊坤的評價,我不予置評。劉德華是不是一個歌手,不是楊坤說了算,也不是某個人說了算,市場與歌迷才有話語權。他能在高手如雲的香港樂壇,成為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中獲獎最多的香港歌手,自然有他的價值。

在大部分的觀眾心裡,劉德華是超級天王巨星,他的歌聲、電影帶給人們很多歡樂,他的成功,勵志了一代又一代人,在粉絲的心中,他更是無可取代的。

從1981年考進無線的訓練班,劉德華就開始活躍在一線,他能紅30多年,靠的不僅僅是運氣好,還有好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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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道到至今,劉德華用勤奮、謙虛、親和,以及獨有的個人魅力,征服了無數人,成為萬千女人的夢中情人。前有超級天后梅豔芳,多次在公開表示:嫁人當嫁劉德華!後到普通人,都想嫁給劉德華。

33歲的敖豔紅就是其中一位,6歲時偶然看到劉德華的電影海報,就一發不可收拾迷戀上他。隨著年齡的增長,幼時對偶像的崇拜,慢慢轉變成男女之間的愛。

她為之瘋狂,用劉德華代言的洗髮水,手機,聽他的歌,看他的電影,寫信給他表白示愛。同齡人都結婚生子,敖豔紅卻為了一個永遠觸摸不到的戀人,守身如玉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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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勸她:“劉德華早就結婚了,你這麼等也等不來啊。”

敖豔紅卻沉迷其中,不願面對現實:“他既然結婚了,我現在只想讓他做我的男人,不再渴望做他的老婆。”

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敖豔紅完全詮釋了這句話,她活在自己幻想中,不願走出來。

敖豔紅的訴求在網上激起千層浪,有網友說:

“劉德華已經有老婆了,你就和劉德華的照片結婚吧、以觧相思之苦友。”

“下輩子都輪不到你嫁給劉德華。”

“我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喜歡劉德華,現在已經39歲了對劉德華的喜歡已經升級為愛了,但我對劉德華的愛,是希望他健康、幸福、快樂。而不是夢想擁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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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別人的看法,敖豔紅不在意,她堅定要做劉德華的女人。

且不說劉德華願不願意,但他有老婆,與朱麗倩相戀三十多年,還有一個女兒。如果他答應你,那你就是破壞別人婚姻家庭的第三者,做第三者很光榮嗎?讓辛苦撫養你成人的父母情以何為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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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哪怕你見到劉德華,他也不會喜歡你,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在娛樂圈這個光怪離奇的名利場,劉德華少有緋聞,以他的江湖地位,難道沒有女人主動投懷送抱嗎?太多了!但他始終不為之所動。

他像風光霽月的君子,不為女色所誘惑,始終堅守自己的守則,用勤奮彌補天分不足;本著寶劍鋒從磨礫出,梅花香自苦寒來的冷硬風格, 幾十年如一日努力,這才是大家崇拜的劉德華。

粉絲喜歡偶像,想與他見面,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想與他結婚生子,這就不現實了,畢竟我們不是生活在偶像劇中,

《大宅門》中有個女孩子與熬豔紅的愛情觀非常相似,那個女孩喜歡上一個演戲的,瘋狂迷戀他,最後與偶像的相片結婚。

如此瘋狂的粉絲,還有多年前的楊麗娟,16歲開始痴迷劉德華,然後輟學開始瘋狂追星,為了能與劉德華見一面,與爸爸他所在的劇組,或出現的城市;多次奔赴北京香港等地。花光積蓄後,楊爸爸賣房, 甚至賣腎以籌資供女兒尋見劉德華。

更令人悲憤的是,楊爸爸為了讓女兒能單獨與劉德華見面,竟然跳海自殺,留下遺書大罵劉德華。

劉德華何其有錯?也許紅就是他最大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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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條很火的貼子:喜歡上一個人的本質是什麼?

出乎意料,獲贊最高的回答竟然是:這世上所有的感情,其實都是一種“富蘭克林效應”。

偉大的文學家托爾斯泰也同樣對這個效應深表贊同,他曾在《戰爭與和平》一書中寫道:

“我們並不因為別人對我們的好而愛他們,而是因為自己對他們的好而愛他們。”

如果沒有明星的光環,她們還會如此痴迷劉德華嗎?也許不會。

粉絲迷戀偶像,只是透過他的電影、音樂或其他的表面,來看這個人,實際上,他所展現的人設,可能與他真實性格有很大的區別。

劉德華曾公開表示過:“劉德華只是被所有媒體神化的一個藝人,他勤奮,他努力,他不會壞事,他可以不吃,不眠、不喝,其實我是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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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被很多明星大腕都給予正面的評價的人,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年輕人學習的優點,如鐵牛般的勤奮,鋼鐵般的意志,極度的自律,謙虛、平易近人,熱愛公益等。

但不代表要得到他,而是學習偶像的閃光點,並將之作為人生目標,這才是正確的追星態度

成年人的愛情,不是佔有,而是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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