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新手作家,詞彙匱乏,能告訴我古代王朝的各種機構名稱以及作用嗎?

艾爾德拉家族族長


二十四史中都有職官志,詳細描述了各個官職的演變過程、人員情況、官員級別。每個朝代的官職都有所不同,就算是名稱相同,職權範圍和級別也有可能不同,所以看你要寫哪個朝代的,然後找相應的史書就可以了。


唐格林奇


中國古代王朝一般都有以下六部(大部制,到晚請有所增設),六部尚書分別又叫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

吏部

吏部相當於當今的組織部、人事部。尚書是部門首長,次長為侍郎(二人)。當過吏部尚書的名臣有山濤(魏晉)、長孫無忌(唐朝)、杜如晦(唐朝)、顏真卿(唐朝)、陳廷敬(清朝)、孫嘉淦(清朝)等。

戶部

戶部相當於當今的財政部、國家糧食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戶部尚書的名臣有:唐儉(唐朝)、葉夢得(宋朝)、鹿傳霖(清朝)等。

禮部

禮部相當於當今的宣傳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禮部尚書的名臣有:包拯(宋朝)、徐光啟(明朝)、和珅(清朝)、紀曉嵐(清朝)等。

兵部

兵部相當於當今的國防部、國防科工委(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兵部尚書的名臣有:王陽明(明朝)、于謙(明朝)、伊桑阿(清朝)、于成龍(清朝)等。

刑部

刑部相當於當今的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清末,改名為法部。首長是尚書(公檢法司四長合一),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刑部尚書的名臣有:白居易(唐朝)等。


工部

工部相當於當今的住建部、水利部。歷史上當做工部尚書的名臣有潘季馴(明朝)、湯斌(清朝)、劉統勳(清朝)、榮祿(清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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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有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一)、三省

1、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3、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3、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六部

1、吏部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

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複名複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

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

2、兵部

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

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

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類似今天的國防部,中央軍委及其各軍事機關。

3、禮部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類似現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門。

4、戶部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

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類似現在的民政部、財政部、國土局等部門。

5、工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

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類似現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鄉建設部。

6、刑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

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對象,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

類似現在的司法部和公檢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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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代之前的“封建時代”各諸侯國機構各不相同,比較繁雜,所以對古代機構的說明一般從漢代說起。並從三個層面說明。分別是:中央決策機構;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職能部門);地方政府機構。

1,漢代\t

中央決策機構:漢承秦制,以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寺為國家機構總樞紐,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也稱“三公”參與皇帝決策,丞相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太尉協助皇帝總領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掌監察並幫助丞相處理政務。

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指決策機構之下設置的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機構,即各種職能部門。漢代行政機關設置的一個特點是機構名與官名合一。其行政機構是“九卿”。

(1)太常,中央宗教和禮儀事物管理機構。

(2)光祿勳,皇宮警衛機構。

(3)衛尉,皇宮的衛兵司令。

(4)太僕,負責皇室養馬和給皇帝駕車。

(5)廷尉,掌管法律和監獄。

(6)大鴻臚,主管民族和外交事務還要負責管理皇帝郊廟行禮及王侯朝見,晏饗事務。

(7)宗正,皇族事務管理機構。

(8)大司農,中央財政管理機構,執掌國家錢糧,租稅等財政收支。

(9)少府,是皇室私財政事務管理機構。

地方政府機構:漢代地方政府分兩級,郡和縣,郡的長官是太守,縣為縣令。

2,隋唐

中樞決策機構實行三省分職,三省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其長官分別是,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其職責為:中書省掌發佈命令,起草詔書,宣旨納奏;門下省掌封駁及諫議;尚書省主執行,總攬國務,下轄六部,職權最大。

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是六部。部門首長是尚書。

(1)吏部,主掌文官選授和百官的考核賞罰。

(2)戶部,主管中央財政事務管理機構。

(3)禮部,中央禮賓,宗教和教育管理機構。

(4)兵部,軍事事務管理機構。

(5)刑部,主管司法。

(6)工部,水土工程建設管理機構。

隋唐以後各朝代,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六部”遂成定製,直至清代亦無大的變化。

地方政府機構:隋唐地方政府分設兩級,州和縣,州的長官為刺史,縣的長官為縣令。

3,宋代

宋初,對決策機構進行了重大調整,設政事堂,長官是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管行政;樞密院,主管軍事,長官是樞密使(太宰);三司,主管財政,長官是三司使。

地方政府機構,宋代實行州,縣兩級制,州的長官為知州事,縣的長官為知縣。

4,明代

明代朱元璋廢宰相職位,皇帝總攬六部,中央決策機構設內閣,都督府,都察院,分理行政,軍事,監察,長官是內閣首輔(行宰相職),大都督,都御史。

地方政府機構設置是省,府(州)縣三級制,在省一級設三個機構,分別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行政,司法,軍事。其首長分別是: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明代省下設府,府的長官為知府,府下設縣,縣的長官為知縣。

4清代

清代皇帝專權愈烈,中央決策機構分別是軍機處,內閣,都察院,雖然名義是三個機構,實際上軍機處總攬一切軍國大事。一般稱呼為,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行宰相職)御史。

清代地方政府機構分三級省,府,縣。總督,巡撫是省級最高軍政長官,屬封疆大吏。總督一般轄兩省,三省或一省軍民政務。巡撫一般管轄一省政務,巡撫權力略低於總督。

省級行政機構是在都,撫之下設的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其長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別管理民政財政事務和司法監察事務。省下設府,長官為知府。府下設縣,長官為知縣。

以上是中國古代主要朝代的機構設置,其間雖有變化,但總的框架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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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院、殿院、察院。

中書省所屬有集賢殿書院,掌刊緝經籍。翰林院為各種文學技藝士(包括詞學、經術、合煉、僧道、卜祝、術藝、書弈等)的待詔之所,備皇帝隨時召見諮詢。

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別置學士院,專掌起草機密詔令。在翰林學士內選拔一人為“承旨”,號稱“院長”。員外郎、御史、拾遺、補闊亦有互稱院長的。

唐中葉以後,置宣徽南北院使,專用宦官,總領宮內事務。五代後梁建立華政院,後唐改稱樞密院。

宋代稱院的機構增多,重要的有樞密院、立徽院、翰林學士院、諫院等,比較小的有進奏院、登聞檢院、登聞鼓院、糧院、審計院、官告院,南宋合稱六院。

其他還有國史實錄院(有時國史院與實錄院並置)、御藥院、畫院等。

遼時除沿宋制置樞密院、宣徽院等外,北面官又有北、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夷離畢院(掌刑獄)、大林牙院 (掌文翰之事);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著帳郎君院(掌管犯罪家屬服役之事)、王子院(掌王子各帳之事)、諸行宮都部署院(總契丹、漢人諸行宮之事),南面官有太子賓客院;

太子詹事院、中書舍人院、起居舍人院、通事舍人院、匭(gui)院、浩院、漢兒行宮都部署院、五京替巡院等。

金時稱院的機構有十多個:樞密院、翰林學士院、審官院、諫院、登聞鼓院、登聞檢院、記往院、國史院、宏文院、集賢院、益政院、宣徽院、太醫院、御藥院、詹事院等。

元代稱院的機構最多,地位也比較重要,其長官都是從一品或正二品,高於六部及諸寺、監長官。

其諸院的名稱是:樞密院、翰林兼國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賢院、宣政院、宣徽院、大禧宗梗院、太常禮儀院、典瑞院、太史院、太醫院、奎章閣學士院、將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儲政院等。

明代稱院的機構則大為減少,中央部門只有三個:都察院、翰林院、太醫院。了青沿明制,另立理藩院,掌管蒙、回、藏事務,以及與俄國交涉諸事。

清初曾有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後改為內閣。內務府所屬有上馴院、武備院,與奉袁苑合稱三院。各省學政辦事衙門稱“學院”。

清末新官制,以院命名的機構有資政院、弼德院、鹽政院、典禮院、大理院等。

在同一機構的下面,劃分若干部門或部分,有部、曹、司等名稱。 漢武帝時,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中央派遣一名監察長官,稱為刺史,其所管區域,叫刺史部,簡稱部。

每部取一個州的名字,因此部也稱州,如冀州、青州等。在郡的範圍內,有督郵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分兩部、四部或五部,每部各有一督郵。

掌管郡、縣軍事的都尉、縣尉,也往往分若干部,稱為東部都尉、西部都尉、北部尉等,如曹操曾做過洛陽北部尉。在軍隊裡面,大將軍營有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

還有稱郡的衙署為部的,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有“還部白府君”句,這裡的“部”即指郡署衙門。北齊有的署下面分部,如鉤盾署別領大囿、上林、遊獵、柴草、池蔽、首借等六部。

北周六官之下有計部、民部、禮部、樂部、兵部、駕部等。從隋朝開始,尚書省所屬的曹都改稱部,部遂成為中央主要政務部門的名稱,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一直沿用到清代。

清末改革官制,成立責任內閣,設度支部,民政部、外務部等十個部。

漢代從中央到地方的分支況構多稱曹,如東漢太尉府有西曹、東曹、戶曹、奏曹、辭曹、法酋等,尚書檯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等,郡縣分曹略如公府曹。

魏晉以後,尚書省的尚書郎,御史臺的侍御史,軍府的參軍,也都分曹。隋唐兩代,尚書省的下屬機構改稱部、司,公府不置僚屬,御史臺分成三院;

分曹辦事的機構主要有中央禁軍各衛、都督府、都護府、州等,曹的僚屬都稱參軍事。遼金以後,稱曹的機構漸少。明清兩代以部曹為各部司官的通稱。

司,有掌管之意,隋唐以前,多用以表示官職,如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唐代開始作為尚書省各部下屬機構的名稱。

每部轄四個司,第一個司(與部同名)為頭司,其餘為子司。如吏部的頭司叫吏部司,子司是司封、司勳、考功。

中央官職

綜述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負責監察百官。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是中書省、門下省。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

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

後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別行使行政權、軍權、財權。明代內閣雖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但實際上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相當於前朝的宰相)。

清代康熙設立南書房,於清內閣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雍正帝設立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兼任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

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祭祀等事;

兵部,管軍事;

刑部,管司法刑獄;

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僕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併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末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後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穀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曆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綜述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

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製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

(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職,提升官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指南錄(後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而“左除”則是降級受職。

(3)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

(4)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

(5)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

(6)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

(8)舉:提升官職,對無官人士的提拔。

(9)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

官職簡介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

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府”。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

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

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

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

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

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六月天的雨


找一本好的高中古代史課本,好好研究一下,也就足夠了。文學、歷史和政治是一個作家必備的知識積累,如果這些功底都要求助於人,那說明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你可以看看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為何火,那就對明史不厭其煩看書研究的結果。

如果你想通過網絡問答方式儲備歷史知識,等於水中撈月,那是別人嚼過得饅頭,沒有滋味的,你需要充實自己的資源庫,只有潛心研究,慢慢讀書積累,而不是走捷徑。

個人觀點,可能有失水準,望海涵。


藤籌勁草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每個朝代的官制體系都有比較大的差別。如果具體說是哪個朝代,可能更好說清楚。

最通用的機構就是隋唐開始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尚書省管行政,中書省管制度與法令,門下省管審核與批駁。六部是指吏,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吏部相當組織部,管理政府所有的官員。戶部管國家的稅收和財政。禮部管祭祀,教育,外交等等。兵部管國家的軍事。刑部管司法。工部管工程建造,建設。

其它機構部門也還有很多,每個朝代差別大。同一個部門不同的朝代,職能分工也有區別。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趙宋春秋


古代行政機構設置,有一套整體架構,有對前朝的繼承,也有改變。

1.秦朝建立,設三公九卿,按照郡縣制推行政令!三公為丞相,太尉,御使大夫!丞相為行政長官,太尉為軍事長官,御使大夫負責監督與審查;

2.漢承秦制,西漢初年沿襲秦朝的皇帝和三公九卿制度,也用周朝的分封制。結果劉邦一片哥們義氣,分封制給西漢帶來了戰爭。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統一思想,設置中朝決策機構和外朝執行機構,且啟用布衣為相,基本削弱了王侯和地方實力派的力量,中央集權更加牢固。到東漢時候,雖設三公,但已經是名譽權了,尚書檯成為決策和發號施令的機構。

3.隋唐兩朝,三省六部制。相權一分為三:中書決策,門下審核,尚書執行。尚書為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三六加為九,黃帝穩居九五之尊!

4.宋朝大興文官,抑制武官。把國家機構進一步分解。二府:中書門下行政,樞密院軍事。三司管理財政,分割丞相的財權。

5.元朝一省兩院,中央設中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和樞密院最高軍事機構,因為疆域廣大,又設宣政院管理西藏和宗教。

6.明清機構基本一樣,明設內閣,去丞相為首輔,清朝到雍正時期設軍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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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過程:

(1)萌芽──戰國時期:

①理論上,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主張;

②實踐上,商鞅變法,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2)創立──秦朝:

①內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縣制、頒秦律、焚書坑儒等。

②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

③意義:客觀上適應了封建地主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的需要,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

(3)鞏固──西漢:

①內容:推行郡縣封國並行制,導致王國勢力膨脹。漢武帝頒佈推恩令,解除王國的威脅;思想上實行“大一統”(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②特點:重新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內容:隋首創三省六部制和科舉制,唐朝繼承並完備;創立和完善科舉制。

②特點: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機構的權力。三省的長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來的丞相職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又把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權力分給六部,防止專權。科舉制使官員選拔規範化、制度化,其機構運轉更加靈活。

(5)加強──北宋:

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組建禁軍並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點是削弱地方權力和剝奪大將的兵權,財權、行政權和兵權收歸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發展──元朝:

實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設中書省,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縣制的新發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當代省區的規模,對鞏固和發展統一多民族國家起了積極作用。

(7)強化(或頂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權分六部,設廠衛特務機構和三司,採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特點是分散丞相權力和地方長官的權力,加強皇權,同時加強思想控制。明清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強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1、發展趨勢:

(1)不斷改革中央行政機構,削弱相權,加強皇權;

(2)不斷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管轄;

(3)加強對人們的思想控制;

(4)加強對官員的選拔與監督。

2、特點:

(1)皇權的至高無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終身制和皇位世襲制;

(3)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

(4)皇帝從決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權力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

(5)皇權藉助於神權,宣揚“君權神授”等理論;

(6)以文化專制鞏固政洽專制;

(7)中央和地方、君權與相權的矛盾伴隨中央集權制度發展的始終;

(8)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明清時期登峰造極,並走向反動。


清音雅苑


每個朝代都不一樣。

簡單舉幾個比較有代表意義的吧。

漢朝是三公九卿制度的代表,機構也一般按官職設置,比如丞相及其附屬機構一般稱之為:丞相府(出師表中“宮中府中”,的“府”即丞相府,是最高行政機構,相當於美國總統府,或者是英國首相府)。

此外三公之中還有:太尉(某個階段為大司馬,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東西的不同稱呼,但“大將軍”、“驃騎將軍”等封號雖然職級基本等同,實權則不一樣,類似於總參謀長和元帥的區別,一個是實職,一個是職稱),負責全權管理軍事事務(不過不直接指揮軍隊),但有時候沒有常設,軍權直接歸丞相府。

御史大夫(大司空),副丞相,最高監察官,最高法官。

之下為九卿:太常(奉常)(祭祀、禮樂、儀式)、光祿勳(郎中令)(禁軍統領)、衛尉(對應宮廷守衛及奏事、貢獻、徵召)、太僕(馬政、車駕)、廷尉(最高執法和審判機關)、大鴻臚(包括藩國在內的外交管理)、宗正(掌管包括內部藩王在內的皇家事務:登記、法規)、大司農(治粟內史)(農業、稅收、水利等)、少府(宮廷用度、調撥、規則,包括皇帝的秘書事務等,最開始“尚書”、“中書”都是少府屬官,負責為皇帝秘書,後面才逐步做大)…

另外還有:執金吾(京師警察總長)、將作大匠(工程建設)、水衡都尉(皇室財政)

以上就是主要的實權中央大員,秩品都在兩千石及以上,一般各自開府治事。

此外,這個階段的侍中、常侍、侍郎、尚書令等官職都是皇帝的內臣,級別並不高。(其中尤其是尚書令,典型的位卑而權重,負責為皇帝篩選奏章、草擬文書,甚至有代替對外臣斥責問罪的權力,如果是“大將軍領尚書事”之類的,那就很牛逼,如果裸尚書,就是個芝麻官)

地方上,分為州郡縣三級,州為刺史(刺史一般情況只是監察,有權罷免郡縣官,但不負責具體政務,後期改成州牧才掌握全部軍政)。

郡縣為太守、縣令。

然後是唐朝為代表的三省六部制。

但首先要說榮譽體系,因為唐朝的榮譽體系是和正式官職一起排序的。

正一品的三師、司徒、司空、天策上將(李二特設)及親王、公主(沒錯,唐朝的親王公主是在正式官職序列裡的),從一品的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驃騎大將軍、嗣王(比親王低,但比郡王高,專指繼承了親王封號的王爵,宋朝雖然有,但實際沒有出現過)、郡王、國公,正二品的尚書令(也是李二特有的,後來一直空置)、大行臺尚書令(依然李二專屬)、特進、輔國大將軍、開國郡公、上柱國…

以上這麼一大堆…全特麼是沒有卵用的榮譽稱號…

此外還有一些更低級的榮譽稱號:光祿大夫(沒顏色的反而最高)、鎮國大將軍、柱國、金紫光祿大夫、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上護軍、銀青光祿大夫、雲麾將軍、歸德將軍等…

所以經常有人說,唐朝的宰相只有三品,基本正確。(實際最高實職是從二品)

而實際的行政機構,最高是中書、門下、尚書三省。

其中中書負責決策(最高長官為中書令,三品)、門下負責審議(最高長官為侍中,三品),這兩個負責打嘴炮…

然後三省中最強勢的是尚書省(理論最高是正二品的尚書令,但由於李二佔著茅坑不拉屎,所以後來實際最高負責人為左右尚書僕射,原本是尚書令的副官,從二品)。

尚書省負責執行,六部為其直接下屬機構。

唐初的左右僕射就是宰相,如房玄齡就長期擔任左僕射,但之後皇帝為分權,不斷增加“丞相人數”,其他一些官員被加了“同中書門下三品”或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頭銜之後,進入“宰相圈子”,然後發展到,不加銜的反而被架空了。

(武則天時期,改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為:鳳閣、鸞臺、文昌臺,故而狄仁傑的“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實際就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六部就不說了,唐朝開始,尚書、侍郎封格局就沒變過…唐朝六部尚書也是正三品,但要受三省管轄,所以實際地位略低…

漢代九卿演化為九寺,除了廷尉演化來的大理寺比較有實權外(最高審判權和複審權),其他部門開始逐漸邊緣化,和事務化(職權大幅變窄)。

此外,軍權轉移到十六衛大將軍統轄。

地方上為三級結構:道、州、縣。

縣為縣令,州為刺史(玄宗時期一度改州為郡,長官改稱太守,但實際一樣,所以唐朝的太守和刺史實際是一樣的)。

道原本不常設,也沒有常設長官,僅為監察區(類似漢朝的州),但後期成為藩鎮割據的依據…

此外還有前期的都督府(地方軍區,一般統轄幾個到十幾個州的軍隊),以及邊疆地區的都護府(類似戰區制度)。

但都督府和都護府一般長官都督和都護正職都由親王遙領,而由副職(長史或副都護)理事。後來藩鎮強勢之後,都督成為對他們的贈官。

宋朝則改來改去多次,機制複雜,但總體還是以三省六部製為框架,不過三省的地位逐漸邊緣化。

新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構,中書門下被削弱至只管民政,另外又設置鹽鐵使、度支使,並與戶部合成三司使(後唐時期形成的),總攬全國財政…之後三司使多次廢立,但三司制度基本不變,權力歸於宰相(宰相雖然出自中書門下,但之後逐步獨立)。

另設參知政事為宰相副手,制衡宰相。

其他部分大致變化不大。

地方上正式開啟三級制度,路(脫胎於道)、州(府)、縣。逐步形成了現代省的雛形,比如四川的來源,就是宋朝的“川陝四路”。

但路不設最高長官,而是將職權分解:財政、監察(轉運司),司法(提刑司,主官稱提點刑獄,大名鼎鼎的宋慈就曾任廣東、江西、湖南等地的提點刑獄),經濟(提舉常平司),教育(提舉學事司),軍事(經略安撫司)…

州府長官為:知某府事、判某州事,簡稱知府、州判(也有知州,權力更大,通常兼管軍事),縣長官為知縣(監縣為邊疆地區的縣級軍軍政長官)。

最後是明朝了。

明朝的機構設計更加現代化,清朝基本原封不動地沿用至清末。

中央為內閣加六部。

內閣雖然是理論上的最高決策機關,但實際品級不高(大學士僅有五品)。同時內閣並不能直接向六部發號施令,所以後期內閣大學士一般加領某部。(內閣入閣條件非常殘酷,非庶吉士不得入閣,也就是科舉殿試必須排至少二甲前三十名左右)。

接下來是六部,尚書正二品,侍郎正三品不說。

都察院為新設最高監察機構(實際由御史臺發展而來)。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通政司,負責收發奏章(實際是承擔了部分三省的工作)。

大理寺,最高法院。

以上為明朝大九卿,所謂的廷推就是這九個部門長官和大學士參與。

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稱三法司,三司會審就是這三個。

此外還有翰林院(鍍金所)、太常寺、鴻臚寺…等邊緣部門。

另外,明朝前期,五軍都督府非常重要。

五軍府左右都督為正一品(唯十正一品實職),且由公侯駙馬等勳貴擔任,直接統轄各地衛所(人事權在兵部)。

地方上,省級正式形成,正式長官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民政、財政,司法和軍事。

起初,總兵官、總督、巡撫皆為臨時設置,職權有大有小(初期總兵最大,比如李景隆領兵平朱棣造反,就是加總兵官銜,而不是什麼總督)。

後逐漸成為常職,但一般都是邊疆戰區,且變成了總督最大,巡撫次之,總兵最低(因為總兵是武官),比如三邊總督、薊遼總督等都是總覽一方軍政的一號。

此外說一些其他職位。

總督京營大臣,中期統領三大營的京軍,相當於首都衛戍司令。南京留守,遷都之後的南京最高軍事長官。

此外如果是明朝,那肯定離不開錦衣衛。

錦衣衛理論上隸屬上十二衛,平時正常情況和其他衛所職級一樣,都是正三品衛指揮使司衙門,只不過規模大很多。

但錦衣衛指揮使,可以直接加銜(和其他衛所長官升職不同的是,實際管轄的範圍並不會變化)。加都指揮使銜,則為正二品,依然只管錦衣衛。甚至可以加後軍都督府都督銜,晉升為一品大員…然而權限依然不變…

錦衣衛不僅是特務機構,同時也是皇帝儀仗隊和最貼身的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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