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私自霸佔臨時停車位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每個罰款500元

南都訊 記者呂婧 通訊員黃正攀私設地鎖霸佔路邊停車位、路邊洗車佔道修車……從5月1日起,中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開展為期5個月的全市違法佔用城市道路聯合整治行動,對這些老百姓頗有怨言的佔道行為進行整治,對惡意抵抗、拒不配合或影響惡劣、屢查屢犯的商戶將頂格處罰。

中山:私自霸占临时停车位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每个罚款500元

《中山市停車場條例》已經出臺,其中對佔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阻擾、妨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佔用無障礙停車泊位或者設施;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施、設備上塗抹刻劃或者張貼懸掛廣告、招牌等行為,提出了具體的法律責任。

“在一些小區的臨街商鋪門口,私自霸佔車位、破壞設施設備行為並不少見,也是我們日常執法中的難點”,中山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三科科長梁慶臻介紹,此次行動由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聯合石岐區、東區、西區、南區共同組建“中心城區違法佔用城市道路聯合整治組”,每週開展不少於兩次的聯合整治行動,嚴查中心城區佔用城市道路的7種情形,“今年4月,聯合整治組已經發動各鎮區開展前期調查摸底行動,採取地毯式排查,並逐一分類登記,形成問題清單,邊摸查邊宣傳,動員商戶自查自糾。”

中山:私自霸占临时停车位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每个罚款500元

據悉,從5月到8月,該整治組將以主城區為主戰場,結合前期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實行掛圖作戰,處理一宗,銷號一個。“行動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惡意抵抗、拒不配合或影響惡劣、屢查屢犯的商戶頂格處罰,”梁慶臻說,比如佔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阻撓、妨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由中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每個停車泊位500元標準處以罰款;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上從事車輛清洗、裝飾、修理等經營性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等。

此外,今天9月和10月兩個月為聯合整治行動鞏固月。中山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將派出專人不定期到各鎮區暗訪明察,如果發現反彈情況將直接移交給轄區處罰,堅決遏制違法佔用城市道路行為死灰復燃。

據悉,此次聯合整治行動主要針對7種市民投訴強烈的熱點問題為:臨街商鋪門前佔道經營、堆放雜物、搭花基、砌臺階、裝地鎖的;路邊洗車、佔道修車、私設停車場的;擅自改變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的用途,或者減少規劃確定的停車泊位數量,或者改變公共停車場性質的;擅自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或擅自剷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線的;馬路市場、流動攤販佔道亂擺賣的;市政道路和公共設施上擺放、懸掛廣告牌的;其他違法佔用城市道路的情況。

攝影/南都記者吳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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